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883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源記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轉貼資訊] 七種緊急狀況的應變與處理
一、引擎油壓警示燈

當引擎油壓警示燈在高速行駛時亮紅燈,但在低速或空轉即消失的話,表示機油不夠,需要添加機油。

若引擎油壓警示燈在空轉時亮紅燈,但在加速行駛後卻消失的話,應對方法是將車子慢慢地開到附近的修車廠檢查。

如果引擎油壓燈持續亮著,而量油計卻顯示機油量是滿的。此時,千萬不要發動引擎,否則可能會損壞引擎。此時宜找拖車為上策。
二、引擎溫度警示燈

引擎溫度警示燈亮時,表示引擎的溫度過熱,應對之策應立即打開暖氣系統,以延緩溫度的昇高,同時減速行駛。若警示燈消失,應立即將車開到附近的修理廠檢查。

如警示燈持續亮著,很可能是冷卻液不足,導致引擎內充滿水蒸氣,而使引擎過熱。此時應立即將車子安全駛向路肩,停車,並等引擎冷卻。千萬不要馬上打開冷卻器的蓋子,要等到引擎內的水蒸氣消散,引擎冷卻(檢查方法是觸摸冷卻器的橡膠管子變冷變軟),方能打開冷卻器的蓋子,不然很可能把自己燙傷。

打開冷卻器的蓋子可以暫時釋放一些氣體,此時可加入水或冷卻液,若兩者皆不可得,而又求救不得,可加入擋風玻璃之清潔液暫時替代。萬一冷卻器的橡膠管也於此時破裂,可暫時以電火膠布將裂縫包好,再將車子開到附近修理廠換修。

如果引擎溫度警示燈仍亮著,應讓引擎完全冷卻,再送廠檢修。不然,引擎可能整個損壞,修理費可輕易達到二千美金以上。
三、煞車警示燈

煞車警示燈亮,通常是煞車液減少之故。此時應減慢車速,並預期煞車時可能有極突兀的感覺,並且儘快補充煞車液。

如果煞車有問題,應打開緊急閃燈(雙黃燈),儘量駛向慢車道(靠右),並減速行駛。此時煞車器會變得很難操作,煞車功能也相對減弱,但長距離下車子應可煞住。

若是煞車失靈,又必須立刻停車(例如收費站),此時可用手煞車幫助減緩車速。
如果行車速度已低於每小時五哩,而又必須立即停車,可以將車子自行進擋換入停車擋,車子應會停下。此舉非常危險且會損壞變速系統,只限在極度緊急的狀況下使用。
四、方向盤失靈

如果車子是動力方向盤裝置,但突然發現方向盤轉動困難,此時應打開緊急閃燈,安全停靠路肩後檢查1.動力方向盤液是否足夠(液量太低,則應立即添加動力方向盤液),並且仔細檢查是否有滲漏現(如有,請參考下一點說明);2.動力方向盤的幫浦裡的皮帶是否斷裂。如果發現上述情應形,將車子緩慢開到附近修車廠修理,方向盤雖難轉動,但低速度下應還不致造成危險。

萬一發現動力方向盤液有漏出現象,此時千萬不要啟動車子,不然可能引起火災,後果不堪設想。
五、減速時引擎熄火

汽車引擎空轉或行駛中容易熄火,表示汽化器出了問題。應對之策是左腳輕踩煞車,右腳同時踩油門,如此,直到汽車正常運作為止,但應立即將汽車開到修車廠做汽化器調整。
六、電瓶警示燈

電瓶(或發電機)警示燈亮,表示充電系統無法充電。此時應關掉所有耗電裝備(如收音機、冷氣機、暖氣等),並將車子靠右繼續行駛(千萬不要停車),到附近修車廠修理。由電瓶警示燈亮到電瓶電力用盡,大約可持續廿五分鐘。
七、引擎蓋下冒煙

引擎蓋下冒煙,通常表示引擎著火,此時應儘快離開車子,以免汽車起火或爆炸,再通知消防局。

如果沒有看到煙卻聞到電線燒焦的味道,應儘速解除電池的連線。



獻花 x1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7-03 23:46 |
源記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補充上篇.轉貼出處>>http://www.tw.org/data...7/14.html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7-04 00:57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654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