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更换引擎违法吗
一、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引擎变更或调换,不申请公路主管机关临检者处汽车所有人新台币1800至3600元罚锾并责令其检验。
二、引擎变更以型式及燃料相同为限,道安规则第二十三条法有明文敬请谅查。
道安规则第二十三条依据立法精神,只要能够符合安全原则,变更任何形式的引擎都是合法的。只是要能通过鹿港车测中心的各项检验,这个费用是相当可观的,连一些贸易商都是能避就避。只要拿着车测中心的合格报告,不可能验不过的。
再对照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十八条
汽车车身、引擎、底盘等重要设备变更或调换,或因交通事故遭受重大损坏修复后,不申请公路主管机关施行临时检验而行驶者,处汽车所有人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罚锾,并责令其检验。
如果不能变更,就不须列出检验规程,直接订罚则就可以了。
陈先生的回答也不能说是错,只是比较缺乏法律常识,以及对各法条的交错对照没有概念而已。
再来就小谢所提及的 nissan santra 有1600、1800、2000cc。
变更引擎排气量影响最达大就是传动系统,控制系统,与煞车系统,车身结构。基于
成本考量,各车厂几乎都是以最高排气量的条件来设计车子,再区分排气量。只要证明他们相同,就符合原厂送检的原始条件,也就是合法,合格。在商言商,原厂是不太可能帮你变更引擎的,如果有 价格也是会让你悔不当初的。
再来就法律条文的周延性而言,二十三条明定 以型式及燃料种类相同者为限。但二十四条 却又马上列出 变更使用液化石油气为燃料者(含单、双燃料)。这就会造成同时更换引擎又使用液化石油气为非法,旦先办理变更引擎再增加液化石油气是合法的矛盾。其实燃料不同,最大的立法精神是空气污染防治,随着自小客柴油引擎解禁,二十三条迟早要修正的(随然台湾的空污法是超严的,但这是两回事;况且科技进步快速,法规修订更需要有远见。),如果原厂的车型差异只是恒温空调,HID皮椅,民众实在很难接受为何不能变更。而且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被罚款,告上法庭应该一定会赢(这但书是保留给万一碰上特别的法官?)
最后还是希望条文要修正时要找有法学素养的人检查一下,起码找中文程度好一点的,才不会前后冲突。
嗯嗯 我应该是不会去换引擎 如果有人需要可以参考一下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