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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爱情] 那个隔壁班的女生
信志注意那个隔壁班的女生,已经好长一段时间了。
他是九班的班长。朝会时总与十班相邻排列,忙着整队的时候,他习惯偷偷往十班的方向瞄一眼,看一看女生现在的表情。
女生很高,排在队伍的前列,他轻易就能地找出她的位置。
女生有着柔软的长发。夏天束成马尾,发梢在微风中轻轻飘起又落下;天冷时秀发披肩,仅用一只发箍圈住。
但蓄着乌亮长发的女生,其实一点也不温柔。
女生不说话、抿着嘴唇的样子很严肃,仿佛令人难以靠近;下课时信志路过十班,却又会看到她的另一种面相:开朗活泼,或者说,泼辣凶悍的一面。
好几次信志差点被夺门而出的男生撞倒;男生总是一面没命地往前奔逃,一面转头叫嚣:
「来啊!跑不赢我你还追?哈哈!」
紧接着又会有另一个身影飞过,信志退后一步,女生充满怒气的脸蛋就在他正前方擦过,挟带着惊人的气势:
「有种不要跑!王八蛋、白痴、混蛋、笨蛋……」
一阵混乱过后,两人都跑远了。信志还站在原地,愣愣地眨着眼睛;女生从他面前跑过的那一瞬,一阵好闻的气味拂过。
女生的头发是那么地香,如同苹果般清甜的气味。
他记得,男生的名字叫做李翰强,是学校田径队的主力。升旗典礼时,校长会将亮晃晃的奖牌挂在那个黝黑的男生颈上,然后便是全校一阵热烈的掌声。每当这个时候,信志会装作不经意地转头看看十班,女生脸上不以为然的笑容,让他羡慕。
他多希望自己也能站在台上,接受女生以及其他人的喝采。
从小体弱多病,早产儿的身体原先就较一般人孱弱,因此母亲早晚喂养以药膳补品,希望他能平安顺利地长大;渐渐他克服了先天的不足,但体能上的劣势,却使他在许多运动竞赛中落败。
能使他抬头挺胸的,唯有学期成绩永远第一名的奖状与荣耀。
但他依然害羞内向,说话温文细声,苍白的皮肤覆盖他不够健康的体格。就连班长这个重职,也是因着疼爱他的老师希望训练他的胆量与自信,才提名他担任。
他没有让师长的期望落空,一连数周的秩序、整洁荣誉班奖牌,让老师笑得合不拢嘴。
担任班长职位的他,威风凛凛;私底下却仍维持着一贯的性格,寡言而安静。同学以为他是个过份拘束的角色,打闹嘻笑间,不曾打扰埋头抄写参考书的信志。他习惯了静静做好每一件事,从没想过要去争取什么、要求什么。
但那个隔壁班的女生,是那样地不同。
她可以放声大笑,放纵得似乎从无顾忌;与男生打闹时,任性霸道的姿态丝毫不逊于男孩子们。从小信志被教育成一个恪守礼教的好学生,在课业上全力以赴,待人处事彬彬有礼,他以为这些都是理所当然。
「我们信志又乖又会念书,让我很放心。」妈妈揽着他,向阿姨骄傲地炫耀。
「乖孙,考试一百分,阿妈一张考卷赏你一百块。」奶奶眯着眼睛看他,满布皱纹的嘴角藏不住笑意。
当个乖孩子并不困难,那些加减乘除、宋元明清,仅仅需要时间去熟记罢了。成绩得意、师长看重,似乎这就是好学生的全部,但他隐隐觉得不快乐。
当别人放学回家,打开电视看四点半播出的卡通,他却得走路到附近的补习班,等待数学课开始的同时,买一碗面线趁热吃掉。下课时间,同学大多到福利社买零食或群聚嬉闹,他却得抽出一本又一本的练习题库,填满那些似乎永远写不完的空格。
没有不满、没有怨怼;他只是羡慕不能拥有的另一种人生。
所以他养成了新的嗜好:提前完成补习班的作业,如此一来,他拥有充裕的下课时间。即使只有五分钟也好,他喜欢假装不经意地路过十班,看看女生正在做些什么。
女生多半的余暇都在发呆,但与男生追逐叫嚣的时间也不少。他喜欢看着女生大笑大叫的模样,即使是发怒的表情也好,那样率性而为的感情表露,真诚可爱,却是他怯于表达的真我。
好几次注视间,女生突然转头,与来不及躲开的信志四目交会;信志慌了手脚,以为自己长久以来的窥看就要被揭穿了。
但是女生从来没有发现。直到毕业典礼结束,同窗各自离散,女生仍不知道他的存在。
接踵而来的国中生涯,信志在母亲的作主之下,考上数理资优班,开始苦读拚斗的日子。生活是一成不变的重复再重复,考试背诵默写演练,他不再是永远的第一名,因为班级同学们都具备优异的资赋与惊人的求胜意志。
唯一让他喜悦的,是那个十班的女孩与他同校,就在同一个楼层上课。
空闲少了,偶而能与女生擦肩而过,是他最大的期盼与快乐。过去单纯的好感与欣赏发酵成爱慕,女生的一举一动开始牵动他,患得患失。
蕙寻总是不留情地责骂他的怯懦。
「喜欢就去追嘛!你实在是很没种耶。」
信志只能欲言又止地低下头,像是默认了这句话。
也是这一阵子才听得,过去总是与女生闹成一团的、健壮的男生,那个叫李翰强的田径队员,八月底与家人出游时,落湖溺毙。信志在得知这件事后才恍然大悟,原来女生的开朗笑靥不再,甚至变得郁郁寡欢,是因为另一个生命的殒落。
他看见她伤心的痕迹,想起过去那些欢笑恣意的情境,他知道她失去了什么。既然如此,他又怎么有勇气去打扰她?在她心里有一个深长遗憾的此时,如何能容得下一个素昧平生的人?
所以他内敛沈默如昔,唯有在瞥见女生的身影掠过时,平静的五官随之撼动,展开成一朵温润的笑颜。
这么多年来,他总是擅长的,扮演无声而不惹眼的配角。
国中是男女分班的学制,只有资优班具有豁免的特权;信志与同学的互动少得可怜,却意外地获得一个红粉知己——蕙寻。
蕙寻是个外向而积极的女生,在班上算是成绩拔尖、兼任干部的风云人物,却总喜欢找看似不起眼的信志瞎扯。好几次信志明明埋头背诵着课文,蕙寻仍执意坐在他旁边,叨叨絮絮讲着天马行空的话题,也不管信志究竟有没有听进去:
「喂,你知道吗,有人在校工宿舍旁边偷养了一只小猫耶,超可爱的喔。」
「晓怡这学期念完就要走了,好像要去英国念书吧,真羡慕她,不用考高中了说。」
「太用功了吧你,哎——现在是下课时间,出去走走嘛。」
有次信志终于沈不住气,砰地一声放下课本,恶狠狠地瞪着正说得兴高采烈的蕙寻:
「你无不无聊啊?」
蕙寻傻了半晌,睁大眼睛望着信志,随即又笑开了。挑着眉,她既骄傲又得意:
「我就说嘛,皇天不负苦心人,你终于跟我说话了吧?」
那天以后,蕙寻不请自来的行径更加理直气壮,俨然成为他生活的密友。体育课测量罚球线投篮次数,蕙寻站在篮框下帮他捡球,还卖力地为他喊加油;午间用饭时她搬移椅子到信志桌旁,一边说话一边交换两人饭盒中的菜肴;降旗典礼后,蕙寻自然会找到他所在的位置,与他一同迎着夕阳的余光,并肩走向两街之遥的补习班。
「好巧喔,我们连补习都在同一个地方耶。」蕙寻笑得开心。
从一开始的保持缄默,到后来信志开始聊一些自己的事情;信志的话总是说得很少,蕙寻却会很专注地倾听,抿着嘴唇思考,然后正经八百地提出自己的看法。这让信志感觉被尊重、感觉被珍惜。
他也试着去认识蕙寻的世界;优秀的哥哥今年考上台大法律,姊姊也是台南女中的榜首,她是么女,压力却比谁都大,她不希望每次父母提起兄姊的出色就微笑,却对自己的努力视而不见。蕙寻的梦想是买一个很大很大的牧场,里面养满了胖嘟嘟的绵羊;其他的动物都不养,只要很多很多的绵羊……
信志用狐疑的眼光打量蕙寻。
「我以为你想当杰出企业家之类的。」
「想太多喔。」蕙寻皱皱鼻子:
「养绵羊很好啊,你想想看,一望无际的草地,看得到一群绵羊在栏杆附近跑来跑去,超——可爱的。」
信志想,这是一个好奇怪的梦想啊。「那,为什么只养绵羊?」
「因为我高兴啊。」蕙寻踢飞地上一只被踩扁了的铝罐,侧过头对信志咧着嘴笑。
只有一次,当信志提到那个隔壁班的女生,蕙寻原先笑意满盈的表情突然变得僵硬,信志倏地打住临到嘴边的话语,惶惶然不知该如何是好。
信志不安地注视着蕙寻;她低下头,盯着自己擦得闪亮的黑皮鞋几秒后,突然抬头,又回复了原先开朗明亮的笑容:
「然后呢?还不赶快讲!」
信志突然领悟了一些事情;他望着蕙寻,对于她的关怀与善意,有了新的解读。原来那些下课十分钟的交谈、放学后相偕步行的陪伴、体育课时与他苦练篮球的体贴,都隐藏着比友情更幽微的心意。
那次谈话后,蕙寻好一阵子没主动与信志说话,连放学后也是匆匆离去;虽然上同一堂补习课,她却只顾着抬头看黑板、抄写笔记,不曾看往信志的方向。以前,蕙寻总在老师讲得最激昂的时候,空投一张揉成纸球的便条到信志桌上:
『你看老师的额头,像不像一个大型的M?好麦当劳喔!』
信志开始怀念那些快乐的片段,蕙寻的笑容是多么好看啊。
他知道,蕙寻是喜欢他的。
隔天轮到蕙寻当值日生,与她同组的同学却在中午时告假离开,蕙寻只好一个人走到远远的玄关,将班上同学的便当抬回教室。她认命地走着,看到堆积如山的便当却不免叹了口气;动手抓起餐篮的同时,才发现信志的手与她同时拎起篮子,为她分担另一侧的重量。
他们沈默地步行,却很有默契地协调彼此的步伐。快到教室时,蕙寻深吸一口气,转头勇敢地看着信志:
「谢谢你帮我忙。」
信志腼腆地笑了。「我们是好朋友啊,我忙你忙是应该的。」
蕙寻只是笑了笑,垂下目光,再次盯着自己皮鞋的顶端。
但是信志看见了,在他说出「好朋友」的瞬间,蕙寻的眼睛从闪耀到黯淡,像是燃烧了却又坠落的星子。
后来,蕙寻恢复了过去与信志频繁的接触,一起吃饭、讨论功课、分享生活里的点点滴滴,甚至蕙寻也会鼓励他去追求那个隔壁班的女生,还自作主张出了很多主意:
「写信,写信最有用了,你文笔不是很好吗?我有朋友在她们班,可以帮你代传……还是你要直接跟她说话?可是这样比较容易吓到人家说,还是写信好了啦。」
「我没有要追她。」信志道貌岸然地澄清自己的意图。
蕙寻莫名其妙地看他一眼。「可是,你不是喜欢她吗?」
「喜欢,不一定要追啊。」信志微笑着。
能远远地注视着女孩,看她沈思、笑闹、说话,对他来说,已经是一种很安全的幸福了。
国中的毕业典礼,信志在校门口买了一束干净素雅的白玫瑰,趁着所有人都在礼堂集合的空档,悄悄将花束搁在女孩桌上。卡片里没有署名,只有短短的几句话:
『你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希望你永远快乐。』
典礼开始前一分钟,信志急忙跑进礼堂,在队伍中喘息不休。蕙寻疑惑地打量着他,却又仿佛明了了些什么似地,表情里有些怅惘。
高中联考放榜那天,信志在网路上塞车塞了半个钟头,终于查到自己的分数,一如预料地构到了台南一中的标准。正想联络蕙寻,电话却马上响了起来;蕙寻约他到麦当劳见面。
「第一志愿,快!请客!」蕙寻打他一拳,笑盈盈地斜睨着掩不住欣喜表情的信志。信志很干脆地走向柜台,点了一份餐端到蕙寻面前。
蕙寻用力吸了一口可乐,挤出一大坨蕃茄酱,抓着薯条反覆蘸着,却没有放进嘴里。信志祇是安静地坐在她对面,像是回到好久以前,信志总是无言地坐在位子上,任蕙寻诉说她的喜怒哀乐。
「……我考得很差,非常、非常差。我想,大概在第三、四志愿左右。」
蕙寻手上的薯条已经裹满蕃茄酱,她嘴角的笑容维持得那么勉强、那么危险,像是随时会崩坏:
「我爸妈都很生气,他们不晓得问题究竟出在哪里。我当然也不知道,可能是运气吧,总之我有够倒楣的,之前模拟考不是都考前几名吗?现在居然没考上,奇怪了,莫名其妙……」
啪答一声,蕙寻的眼泪滴在薯条纸盒上。信志还是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从口袋里抽出一张面纸,塞在蕙寻掌中。
蕙寻不再说话,只是不停地留眼泪,足足哭掉了一整包面纸。当她用最后一张面纸揩干颊边的泪痕时,信志仍一本初衷地沈默着,眼睛里藏着温暖与友谊。
「你真是个混蛋,余信志。」蕙寻用她充满鼻音的嗓音说了话:
「你是我看过最不体贴的男生。女生在哭,你居然连安慰也不会?」
信志垂下眼睛,还是没有辩解,脸上的笑容很无奈。
「算了,认识你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蕙寻苦笑着,将桌上湿漉漉的面纸团扔进垃圾桶。「好吧,我发泄完了,可以回去面对下一波攻击了。」
「……那你打算怎么办?」虽然知道可能问得不是时候,信志仍然开口。
蕙寻耸耸肩膀。「我爸说要带我去报私立学校,资优班毕业、加上我以前的成绩,应该没问题,只是……」她的笑容更苦涩了:
「只是真的,很不甘心。我努力了那么久。」
「不要被打败,还有大学那一仗,我们一起加油吧。」信志由衷地说道。蕙寻只是微微一笑:
「不知道该怎么说,可是我现在觉得,努力跟成功其实没什么关系,什么事情都一样,常常白忙一场。」
信志隐隐约约听出一些讯息,没敢再接腔。走出麦当劳凉爽舒服的空间,信志眯着眼睛走向脚踏车,只听见蕙寻在他背后清清楚楚地说着:
「你暗恋的那个女生,普通班的,我帮你打听了她的分数,落点大概在家齐女中。记得要谢我啊,再见。」
信志猛一回头,蕙寻却已背对着他,踏着急促的脚步离去。
蕙寻果然进了私立高中,却是升学率赫赫有名,课业压力重得可怕的私立名校。每天她清晨五点多便得起床,晚上七点才能到家,只因为学校离她家太远,每天要花两个小时通车;每天回到家,她都有就要虚脱的无力感。
「考试多得跟鬼一样,还有作业,导师想升学率想到疯掉了,拿我们当超人操。」蕙寻气呼呼地对电话那端的信志抱怨:
「我才刚进学校耶,以后还有得我惨的。每次考试都要算排名,一往下掉就被修理,还把人叫起来羞辱,我要去教育局举发这些教育界的人渣!」
「我也不好,每天补习,老师教课又讲得不清不楚,还要自己看才看得懂。」信志附和着蕙寻充满怨念的口气。
升上高中后,信志与蕙寻仍保持联络,每周至少通一次电话;不过随着课业压力水涨船高,谈话的内容开始充满哀嚎与咒骂。多半是蕙寻发难、信志倾听,他知道私立学校的确比一般高中严苛,加上家人对她联考落马的意外耿耿于怀,蕙寻的日子不可能太好过。
「你们还好吧,我们连班上同学都耍心机,我们班那个第一名的,明明数学考满分,考前还很虚伪地到处叫『怎么办、怎么办,我都没念耶,完蛋了啦——』」
信志被蕙寻尖着嗓子的模仿逗笑了。蕙寻沈吟片刻,又突然开口:
「其实让我最闷的是,交不到真正的好朋友,没有人像你一样,会和我一起吃饭说话,就算压力大,也可以撑过去。」
「怎么会呢,搞不好过一阵子,还是会有谈得来的朋友……」
信志不着边际的安慰被蕙寻打断了。「信志,我们是很好很好的朋友吧。」
「对啊。」
「那你会对我说实话吗?」
「会……吧,应该会。」
「不要加那句应该啦,我敢问,你就不应该不敢回答。告诉我,为什么你不喜欢我?」
信志被蕙寻的直接吓了一跳,结结巴巴地说着:
「呃,也不是说不喜欢,只是我觉得,ㄟ……」
「不要紧张啦,我已经死心了。」蕙寻在那端轻轻地笑起来:
「我只是想听听你的想法而已。我记得你跟我说过,你从来没有跟那个隔壁班的女生说过话,甚至她也不认识你,可是你……」
「其实我也不知道。」信志小心翼翼地试着表达想法:
「我知道你真的很好,很聪明也很体贴,而且你了解我、陪我说话、鼓励我,可是我不知道为什么,对你的感觉就只是朋友而已。不是你不好,请你千万不要这样想,只是……好像就差了一点东西,你知道的,喜欢其实一点理由也没有……」
信志听见话筒传来深深的吸气声。过了好一会儿,才听见蕙寻再度开口:
「那如果,你先遇到的人是我,而不是那个女生呢?」
信志怔了怔,才要开口,就听见蕙寻笑了起来:
「我真是笨,问这种假设性的问题,一点意义都没有。当我没问吧,反正事情就是这样,对吧?」
「你是我最要好的朋友,蕙寻,大概是空前绝后了吧。」信志诚心地。
「别安慰我,我心都碎了,呵呵。」蕙寻话锋一转,又绕到另一个主题:
「那,你现在还喜欢她吗?」
信志尴尬地笑。「大概吧,不过,现在也没什么机会看见她……」
从其他同学那里,他偶尔会听见关于女生的消息;女生果然上了家齐女中,加入康辅社后,经常到附近的育幼院课辅。因着移情心理,他也加入康辅社,有空便会帮忙社上事务。当他对孩子讲解着鸡兔同笼的问题,就会想起女生或许也曾解说同样的题目,因而微笑起来。
「我听说家齐的女生常跟一中联谊,你小心点啊你……」蕙寻语带威胁地:
「暗恋这么多年,居然一点进度都没有。你不想追她,可是你有没有想过,万一她被别人追走怎么办?到时你就什么都不是了,只能看着别人的女朋友流口水。」
「你讲话就是这么恶毒。」
「不是恶毒,是老实。」蕙寻语重心长地:
「不管你要追不追,至少去认识一下人家好不好?现在你们还在同一个地区生活,等到考完大学,就真的各分东西了。你不怕以后永远见不到她?连话都没有说过一句,而且她还是你从国小到现在,唯一的暗恋对象。」
「……」面对蕙寻的咄咄逼人,信志词穷了。
蕙寻很快地发现信志的窘迫,便草草结束谈话:
「好啦,不闹你了。我妈叫我吃饭,掰啦。」
挂上电话,信志的心情不再平静。是的,他害怕女生总有一天要成为某个男生的女朋友,但他也不认为自己有机会成为那个人;他知道自己很无趣,不懂表达、不会说话,擅长的只有考试,甚至连跑步都跑不赢人家。外向的、大方的女生会喜欢这样的书呆子吗?而他甚至连该跟女生说些什么都不知道。
隔天他硬着头皮,向社团公关提议,找家齐女中的康辅社联谊。公关眼睛一亮:
「好样的,余信志,我还以为你除了念书,别的都不想了。家齐康辅是吧?包在我身上,我跟她们公关认识,你的幸福我一定帮你。」
就这样,书呆子余信志主动召集联谊的话题便流传开来。社团里每个人都拿他当开玩笑,还质问他是不是早有心仪对象。信志拚命告饶:
「拜托你们不要到处乱讲,传出去太难听了,好像我是色魔一样。」
社团伙伴虽然私下不断戏弄他,但联谊那天果然讲义气地绝口不提,让他松了一口气。一群男生见到一群女生,开始气氛不免尴尬,但因为同是服务性社团,两伙人很快便热络起来。
信志紧张地在人群里寻找女生的身影,完全忽略其他女孩的自我介绍。突然一个响亮的声音传来,信志匆忙转过头,却望见阔别已久的,女孩的面容。
「我是李道云,一年级,兴趣是看电影跟跑步,请多多指教。」
女生的自我介绍很简洁,坐下前却对每个人浅浅地微笑。信志恍恍惚惚地注视她;她没什么改变,一度郁郁寡欢的面容已经被充满朝气的表情取代。头发短而整齐,由于发禁的关系;她穿着宽松的T-shirt与牛仔裤,再平常不过的打扮,却显得既清爽又有活力。
信志出神地看着,直到隔壁的同学用手肘顶了顶他,这才呼地站起身介绍自己:
「我是余信志,一年级,生日是1月20日,金城国中毕业,还有小学念……」
「够了喔,不要耍宝了!」
身边的同学见信志一副要作身家报告的姿态,还以为他在搞笑,马上用笑声把他轰下来。信志懊恼地坐下,他正要说到国小校名呢,女生如果听到,或许会对他有深刻一些的印象……他瞟一眼女生,她正专心地听另一个男生的介绍,并没有多看信志一眼。
失落感在信志心里扩散。
紧接着是一些互动游戏;从头到尾信志都紧紧地盯着女生不放,分组却阴错阳差地一直没机会与女生同组。直到所有人玩累了,提议到莉莉水果店吃冰,他才惊觉这一天就要过去。
几个男生聚在一起,此起彼落地讨论那个女生最漂亮、那个身材最棒。
「那个叫李道云的长得不错。」
一个同学突然开口,其他人纷纷附议。信志心中警铃大作,原来不是只有他钟情着女生,女生的活泼与美丽,已经引起男生们的注意。
你小心她变成别人的女朋友……蕙寻的声音又在他脑中浮现。
信志面前的冰突然融化得非常快,用汤匙在碗里舀着,却尽是糖水;他捞着飘来荡去的水果,猛一抬头,却发现女生就站在他面前,笑意盈盈。
信志惊讶得把汤匙掉在糖水里。女生却不只是看着他,而是向所有人打招呼:
「不好意思,我还有一点事情,要先走了。」
大家热情地与女生道别,信志却仍傻呼呼地呆坐原地。就在女生跨出店门的那一刹那,信志仿佛觉醒似地突然站起身,对着女生大喊:
「李道云!」
所有人都睁大眼睛瞪视着信志;女生也停下脚步,不明所以地转头看着。
信志胀红了脸,抓起一本笔记便快步走向女生,又是一阵支吾:
「我……我想请你留下你的联络方法,我、我想认识你。」
女生惊异地挑起眉毛,却也爽快地接过纸笔,写下自己的住址电话。当她将册子递回给信志时,信志仍然显得很紧张:
「你可能不知道,我国中跟你同校,国小也是……你一定不知道的。」
女生的惊讶程度又增加了几分。她抿着嘴唇,突然笑开了:
「你叫什么名字呢?」
「余信志,信用的信,志气的志。」
「嗯。」女生点头,对着信志灿烂地笑:
「那我就回去翻毕业纪念册好了。应该找得到你吧?」
女生离开了,信志仍陶陶然地站在原地,不敢相信自己居然勇敢跨出这一步。身后,社团好友们纷纷聚拢上来,对他又捶又打又揉头发:
「超厉害的,余信志!我看不出来你这么猛!」
信志任朋友们嬉闹着,心里仍充满狂喜的感觉。
这么多年过去,他终于跟女生开口说了第一句话。李道云这个名字不再只是他遥远的憧憬,而是他可以珍惜的情谊。
当他被所有人以当成英雄一般簇拥着离开,他想起国中毕业典礼时,在女生桌上留下的那束花。
信志微笑了。总有一天,他会告诉她那些岁月,关于他长长久久的恋慕。
============================================== Sorry 没待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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