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207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act2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健康] 如何选购无残留蔬果
如何选购无残留蔬果
  农药残留量一般以「ppm」作单位,也就是百万分之一,因此看不到、闻不到、摸不到,在选购时无法辨识,也因此会使消费者有不安全感。
  蔬果上农药残留多寡因生产过程中农药使用情形而异,很难作一定论。农药使用是为了植物保护需要,适时适地生产的蔬果病虫害较易控制,农药也会用得少,因此季节性蔬果农药残留会比较少。
  再以作物生长期、食用部位来看,生长期长的作物农药使用后离采收期时间长,农药残留有时间分解消失,生长期短的小叶菜类或须连续采收之蔬果若选择农药不正确易造成农药残留过量。食用果实部分的蔬菜就比全株食用的蔬菜农药残留低。生长期间套袋处理者有隔离农药接触的功用,这些都可作为选购时之参考。
  野菜常被视为健康食品,且认为不用农药非常安全。但相反的生长在田埂旁、果园下、道路旁、排水沟里的野菜可能接触到更多的农药或污染物,最好不要任意采食。上述为选购原则,最重要的是要建立责任制之农产品生产制度,让农产品和其它食品一样,在包装上有生产者之品牌及地址,以及代表经过认证之安全标识,让消费者能一目了然的买到合格的蔬果。
什么是蔬果安全标章
  目前在市面上可能发现许多强调无农药残留的蔬菜,如清洁蔬菜、无毒蔬菜等,可见生产者也了解消费者对蔬果安全品质之要求。农产品的安全品质和一般商品一样,品管是很重要的,能让消费者安心的,是让他知道蔬果来源、生产过程中农药使用是否合理、政府有无给予安全认证。目前部分团体共同采购由产地及生产者作业情形评估作为采购之准则就是同样的道理。
省农林厅办理「吉园圃」安全蔬果标章的推广,就是本着这个理念来推行。申请使用标章的蔬果生产班必须接受农会辅导、农业改良场植物保护技术指导、农药残留检验合格或接受县市政府违规用药处分或调训,农民必须有长期之用药记录,经初审及复审合格始淮使用。这个标章的公信力须要农民来维持,也须要消费者的认同与支持。
可以不用农药吗
  农药毒性再低、残留再少,毕竟对环境生态及人体健康都有影响,因此除了政府在农药管理上严格把关外,治本的方法还是减少使用农药。新农药已朝向用药少、分解快、对生态冲击小的目标去发展,生物性农药开发方兴未艾,这些都能减轻环境承受农药的压力。除此以外,非农药防治法在植物保护上的运用也在积极推动。结合非农药防治及农药使用使得害物密度维持在不为害农作物的标准以下的害物管理方法就是综合防治,或害物综合管理(IPM)。
  非农药防治法包括农业防治,也就是由利用轮作、深耕、清园等农作物生长环境的管理及选用健康种苗抗性品种来提高农作物对害物之抵抗能力。还有引进天敌或饲养及释放天敌进行生物防治,以及利用诱杀或隔离等物理防治,都可以减少农药使用而达到同样的防治效果。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避免害物虫媒造成大发生,因正规防治一切用量及安全评估都在控制之下,大发生所采取的紧急防治则必须大量使用农药。像近年来在农业上防治褔寿螺、果实蝇,在环境卫生上防治传播登革热的三斑家蚊,都使用大量的农药及环卫用药来控制,会影响环境安全。此外防疫检疫工作的加强也能避免新害物入侵,减少防治的成本与资源。
农药中毒怎么办
农药中毒严重会致死,因此即时送医及协助医生作正确判断非常重要。由于不同农药中毒机制不同,千万不可自行解毒。急救时可先减少中毒者继续接触农药,如移至空气流通处,去除污染的衣物等,并连同中毒物、呕吐物、空罐等一起送至医院。必要时可电询台北荣民总医院毒药物谘询中心要求建议中毒急救的方法。
电话是 02-8712121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APNIC | Posted:2005-03-11 20:34 |
rex810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喔....
要认明吉园圃标张阿
可是..在市场上好像不常看到ㄝ
是不是桃园没有阿,只有台北有吗?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5-03-11 20:59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856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