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953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instinct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鲜花 x21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小说][分享] 计划性的爱(上)
  
红色的霓虹灯,橙色的酒,让我再一次陷入过往的爱!

─────────────────────────────────

我生在一个黑道世家,父亲是帮派老大,哥哥也是一个在道上举无轻重的角色,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我,也有着与一般女生不同的叛逆ˋ狂肆,更有与道上的人一样的习性──有仇报仇。

学校也因此换了三ˋ四间,我甚少女性朋友,没任何父母会允许自己的宝贝女儿和我这样的人在一起吧?但是道上朋友就不少了,阿建ˋ毛毛ˋ一平…清一色是男生。

──────────────────────────────────

十六岁那次生日,是我和他的起端。

「霓裳PUB」是阿建他们帮我庆祝的地点,时间是晚上十二点,当我一进去到里面,狂欢的气氛令我也不禁热血沸腾。

「唷~咱们的寿星来啰~」阿建手上拿着一大罐香槟朝我走来。

「来来来,大家来唱生日快乐喔~」毛毛在一旁起哄。

「还唱什么生日快乐歌?少“俗”了!」我开心的搭上阿建的肩膀,对着拉着怪音唱歌的毛毛说。

「嘿!为了唱这首歌,我还特地叫大哥给我一个专属包厢练了好久呢!不够意思,好歹给我唱的两句吧!」毛毛继续拿着麦克风,不停的在台上狂唱生日快乐。

「毛毛今天很兴奋。」我搂着阿建说。

「今天他追到他暗恋的人了,你就别扫他的兴了,生日快乐,星儿。」阿建低头给我一个深吻。

阿建,是我第二任情人,是我哥的小弟之一,他问我要不要和他交往?刚好我跟弟一任情人分手,于是不假思索遍答应他了。

深吻过后,两人喘息着,我看着他的脸「怎么多了一痕疤?」我抚上那一痕疤,疼惜的说。

「前几天刚去地场干了一架,被划的。」他不在意的说,将我抚在他脸上的手拿开。

「这么不小心。」我脱离他的怀抱,坐上一旁的高脚椅。

「别管那个,今天去不去我家?」阿建看着我问。

禁果,不是没吃过,并没有想像中的会令人上瘾。

「不去了,今天有点累。」我撇的撇手,拿起手中的酒杯,望入热舞的人们。

突然人群中一阵骚动,吵杂到音乐也抵不过。

「做什么!?吵什么?」我怒斥一声,走向前去,看到一个男人拉着一个女生,两方人马还在吵。

「通通给我安静!」我对着他们喊。

所以人都停下来了,连DJ也停止了音乐。

「发生什么事了?」我瞪着两方人马。

其中一名西装笔挺的男子,与PUB里的穿着形成对比,走了出来。

「你是这里的负责人?」他不相信的看着我这个才十六岁的女生。

「没错!」我十六岁,不代表我的领导能力也只有十六岁。

「很好,我要带走我妹妹,麻烦你们的人不要阻止。」男子说。

「哪一位?」我询问,看向会场里。

「我…」一名看似柔柔弱弱的女生站出来。是毛毛今天刚追到的女生。

「跟你哥哥回去!」我下令。

「我不要!他不是我哥,他不是我的哥哥,我没有那种哥哥!」女子突然歇斯底里的大喊。
我转向那名男子,质疑的眼神瞄向他。

「你需要解释,先生。」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犀利的眼光像要杀人似的。

「毛毛,你带她到隔壁房的休息室﹔先生,麻烦你跟我来。」我向他招手,带他到另一边的休息室。

一坐下,我先发制人。

「我不想管别人的家务事,但是我也不能将我们的人随便交给一个陌生的人。」先说清楚我的立场。

「很感谢你们有这样好的规矩,只是我仍然必须带她回家!」他冷笑道。

「但她不承认你们的关系。」

「她必须承认,父母的结婚证书的都办好了,法律上,我们是兄妹没错。」他点上一跟烟,不抽,只拿着。

我知道了他们的戏了,一个不愿意承认自己再任的父(母)亲,而离家出走的女儿,现在没有血缘关系的哥哥来找人回去了,很无趣,却也是人间的“连续剧”。

「回去,也可能再一次的逃离,何必呢?」我试图打消他强硬的意图。

突然他眼睛一咪,狠毒眼神刺进我的眼,「不干你的事!」说完,便走出包厢,强行拖走那没有血缘关系的妹妹。

那狠毒的眼,不时在我脑中反覆重播,那种眼神…不是第一次看到吧…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2-13 20:16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9519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