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孟儀
她六年換了十個工作,只為了:「我不做危害自己的工作!」
六十三年次的宋禎珠,畢業六年做過的工作,從中華投信、音響廠商,到半導體公司不一而足。起初幾份工作只待了兩個禮拜、一個月,後來則維持半年的週期,其中在聯強工作了兩年,是最長的紀錄。她解釋,要不是公司規定一定要簽兩年約,她也很想換工作。
‧ 堅持一:生活比福利重要
若要危害生活品質,寧可放棄福利
自認換工作換上癮的宋禎珠,最近剛離開待了十一個月的半導體公司,到中強光電擔任產品管理師。她指出,那家半導體公司剛成立不久,公司制度混亂,而且經常得加班到半夜,「我真的不想耗損自己的生命在那樣的工作上!」所以,她選擇離開。
在旁人眼中,宋禎珠或許是個沒有定性、抗壓力低的六年級生,但她的原則是,「不讓自己做到身心有病!工作太超時的公司,給我再好的薪資福利,我也不要!」
在工作壓力大的情況下,你會選擇成全自己,還是成就公司?大部分六年級生的答案會是前者。根據本刊的〈跨世代續航力大調查〉,在工作遇到壓力時,有六成三的六年級生會選擇離開,較四年級生的五成、五年級生的五成三來得高。
六十六年次的以軒自台大工商管理系畢業後,抱著當主播的夢想,到中永和地方有線電視台當記者。後來她發現,記者生活與想像中不同,「我以為當記者應維持社會正義,卻發現地方台都在做公關,市長去爬山要報導,偷兩件內褲那種小案子,地方警察局也要找記者報導,實在很無聊!」做了八個月,因為期望與現實的落差帶來很大的壓力,她辭職了。
之後,以軒進入知名的財經雜誌擔任公關,每天都忙得焦頭爛額,加上不滿同仁勞逸不均的人事問題,在撐了十四個月後,她離開了這份原本人人稱羨的工作。之後她待過網咖、遠流出版社、安親班等工作,目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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