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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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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珠林-占博戏(31)
博戏斗禽,福旺物真;
财为利息,鬼动不赢。

  世应见鬼爻皆败,乃彼我不得地,世旺克应,我胜;应旺克也,彼胜。子孙妻财喜扶世,我胜。子孙旺相喜动。

  或问:妻为我物,鬼为彼虫,如何取用?答曰:此言斗禽虫也。若转变之事,则不一同专,要子孙持世旺相,或独发便赢,若鬼兄财爻动便输。要知当日,俱以时辰取福德言之。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2-11-07 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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