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237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yuccawu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轉貼資訊] 緊急煞車時的注意事項
在台灣這種交通擁塞,地狹人稠的地方開車,隨時可能出現各種緊急狀況,考驗駕駛人的技術。緊急情況時的應變需要經驗的累積。怎樣才能在前方突然出現狀況時做出適當的反應呢?

配備ABS與沒有配備ABS的車型在這種情況下就有很大的差異。有ABS的車子,即使緊急踩下煞車,輪胎也會採取點放的方式,不至於鎖死,駕駛人得以自由操控車子。沒有ABS的車子在輪胎鎖死的情況下,只能眼睜睜地看著車子向前方衝去。

即使有ABS,想避開障礙物仍有些客觀條件的限制,例如須有足夠的煞車距離,道路要夠寬。假使前方突然出現障礙務就慌亂地轉動方向盤到對向車道,很可能和對向來車迎面相撞,造成更嚴重的後果。

除了汽機車及行人,貓狗等動物也經常會橫越馬路,假使貓狗等突然衝出,又沒有閃避的空間,只好儘量減速,降低衝擊的力道。雖然有點殘忍,畢竟應該以人的安全為優先。

從發現前方有緊急狀況到踏下煞車踏板時間,車子行駛的距離稱為「反應距離」;從煞車開始作用到完全煞停之間的距離稱為「制動距離」。前者主要依駕駛人的年齡、經驗、反應力等決定,後者則依車型與有無ABS為決定性要素。實驗證明,配備ABS的車子能夠在緊急狀況下讓駕駛人更從容地躲開。輪胎也扮演著重要的角色,選擇抓地力較好的輪胎也能在緊急情況下發揮功用。

ABS防鎖死煞車之認識

ABS防鎖死煞車,它是由感應器 (裝在輪軸上) 、電子控制器、煞車油壓調整器,三個原件組成,當感應器偵測到輪胎將發生鎖死的前一刻。電子控制器即控制煞車油壓調整器作瞬間降低油壓再升壓的點放動作,以防止輪胎鎖死。行駛中的輪胎是一種滾動磨擦。當踩煞車時,滾動磨擦減少了,滑動磨擦增加了,煞車踩的越重,滑動磨擦值就越高,當滑動磨擦值達100%時,就會發生打滑或鎖死的情況。此時輪胎的移動方向變得不可預測,使得車輛失去控制方向及穩定的能力。相對地增加了煞車距離及危險性,為避免發生鎖死打滑,因而發明ABS防鎖死煞車裝置。

文章出處:http://auto.lemonwebs.com/07.htm


[ 此文章被yuccawu在2005-01-28 18:41重新編輯 ]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 (by 冰愛) | 理由: 很好繼續加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1-23 12:06 |
jaycefu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緊急煞車時的注意事項
在行駛道路上 如有緊急煞車時 最好也把故障燈一起打下去
可以避免後面車輛閃壁不及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政府網際 | Posted:2005-02-15 10:28 |
leoflc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不過如果是再有砂石在路面上的時候做緊急煞車
ABS可能會變的更危險 所以慢慢開 保持安全距離還是很重要
預防勝於治療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福建 | Posted:2005-02-15 12:38 |
DDR400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1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jaycefu於2005-02-15 10:28發表的 :
緊急煞車時的注意事項
在行駛道路上 如有緊急煞車時 最好也把故障燈一起打下去
可以避免後面車輛閃壁不及 表情

這一招是不錯啦~~不過~~~緊急煞車時還有時間可以去按故障燈嗎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2-15 19:41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9704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