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438 個閱讀者
線上遊戲 快速索引
RF CSO LUNA 墨香 尋仙 暗黑 洛汗 運命 希望 仙劍 誅仙2
天堂 天堂2 SD鋼彈 勁舞團 爆爆王 三國志 楓之谷 QQ三國 魔物獵人 夢幻誅仙 烈日風暴 劍俠世界
艾爾之光 天子傳奇 中華英雄 幸福五角 永恆紀元 天翼之鍊 熱血江湖 戀愛盒子 吞食天地 吞食天地2 光明戰記 天龍八部
戰慄時空 第九封印 完美世界 仙境傳說 魔獸世界 星海爭霸2 無盡的任務2 極速快車手 武林群俠傳 全民打棒球 跑跑卡丁車 SF特種部隊
三國群英傳 未來啟示錄 暗黑破壞神 真三國無雙 夢幻龍族傳說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lulu1212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奇蹟) 奇跡MU新手攻略 奇跡魔法師職業介紹
(奇蹟) 奇跡MU新手攻略 奇跡魔法師職業介紹
魔法師的特性
  披著一頭銀髮,面帶陰險的表情,魔法師算是酷酷帥帥型的。魔法師的攻勢模式是以智慧為基礎點將魔力轉換為魔法進行攻擊。雖然在遠距離攻擊的破壞力超強,但是為了施展魔法, 必須持續不斷地損耗魔力。此外魔法師的防禦力是非常弱的,如果捲入近身肉搏戰,所受的傷害將非常大。這些是魔法師的缺點。和劍士不同,黑魔法師必須持有大量的魔力藥水(在不可抗拒的情況中陷入肉搏戰時,恢復之後,最好能立刻施展瞬間移動魔法一口氣把距離拉開,千萬別戀戰。)魔力藥水在MP值降低時會自動使用,所以只要多儲藏一些自然就能放心施展魔法。但是比起治療藥水,魔力藥水可是昂貴很多哦!
  將狀態值的分數大部分投資在智慧上。智慧是直接影響到魔法師所施展之魔法的威力,所以在施展魔法之前最好是能盡其所能地將最高魔力值提升(魔力的最大值如果增加,單位時間內自然恢復量也會增加)。當然如果要穿戴各種的盔甲和使用各式的權杖,力量值也是需要適當地投資,(現在力量值要求最高的是傳說之權杖+9,需要擁有149以上的力量值才能使用)。力量值夠配戴各式裝備就好,其餘的分數永遠投注在智慧值。偶爾也會需要投資在體力上,把HP升到最高,但畢竟不是需要常常這樣,所以還是鼓勵大家把分數投資在智慧值上,比較實際。
TIP
  魔法師不是那種需要很多武器以供選擇的角色。魔法師的魔杖使用是 有順序性的:骷髏權杖-天使權杖-毒蛇權杖-閃電權杖-戈登之權杖-傳說之權杖等,中間是沒得選擇的。魔法師沒必要去投資防禦力(),力量值也是夠拿得起權杖就好了。但是有一個例外的,那就是閃電權杖,它是唯一需要敏捷性的權杖。+0的閃電權杖需求的敏捷度是32,而魔法師的初始敏捷度是18 所最少需要補充14點的敏捷度,若是要使用+9的閃電權杖,則敏捷度則要到40,天知道最高等級的閃電權杖會需要多少的敏捷度,所以不如把分數投資在能量值上,從毒蛇權杖直接跳到戈登之權杖。
  魔法師的技能
  魔法師靠魔法書而習得魔法技能,能量球是從一開始就擁有的魔法能力,消耗的MP只有1點,所以能量球能一直用到熟悉烈火球和能量波為止。新的魔法可以透過魔法書來學習,只要自己的智慧值達到魔法書所要求的智慧值,就能使用魔法書。使用魔法書時魔法書會消失不見,但是其中所記載的魔法是可以永遠被記住的。
  魔法的使用方法:將滑鼠游標對準目標物,按滑鼠右鍵即可。滑鼠左鍵是控制移動的,移動-攻擊是由滑鼠的左右鍵來控制,在操作上是相當便利的。要小心,當游標對準目標物後不小心按下左鍵的話,魔法師可是會沖過去用權杖猛K目標物哦!

《i7391輕鬆交易網》是港澳臺專業遊戲虛寶交易網站,提供遊戲幣、遊戲道具、遊戲帳號、遊戲點數卡的買賣資訊。賣家手續費僅3%,買家免手續費唷!各大遊戲專屬交易區商品應有盡有,Mycard、GASH等等點數卡93折起,多樣商品優惠中!
另外,i7391輕鬆交易網熱烈招商中,歡迎踴躍洽詢唷!
客服服務時間:09:00-01:30
台灣:(06)215-8111海外:0591-87860889          
港澳:852-81977391傳真:(06)215-8222
信箱:service@i7391.com Skype:servicei7391
最後,有空歡迎到i7391輕鬆交易網逛逛唷^_^
http://www.i7...com/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6-01-07 10:31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7620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