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020 个阅读者
命理服务》 数位论命馆 | 免费排盘 | 星侨易学 | 五术书籍 | 线上论命 | 影音论命 | 八字命书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数 | 周公解梦 | fackbook 粉丝专页 |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adamlee9 手机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贴图天使奖 社区建设奖
头衔:                       &n ..                       &n ..
风云人物
级别: 风云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353 鲜花 x745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分享] 法性宗
法性宗,简称性宗,汉传佛教术语,
为判教分类方法之一,
法性宗与法相宗构成了大乘佛教的两大主流。
传统上认为,法性宗即中观派,
但现代佛教研究学者认为,由宗义来看,⋯⋯
法性宗应是如来藏学派。
概论
法性,意指诸法的本性与实相[1],
研究诸法本性的学派,称为法性宗。
法相宗与法性宗的分类,起源于中国南北朝时代。
印度那烂陀寺中,戒贤、护法等人,
依《解深密经》与《瑜伽师地论》等经典,
建立法相宗;而清辩、智光等人,建立法性宗。
性、相二宗,形成那烂陀寺中的两大宗派,
这个分类随后传入中国[2]。
因为智光的传承来自清辩,远承龙树,
传统上将天台宗、三论宗,般若学派或中观学派,
都归于法性宗之下[3]。但事实上,
汉传佛教所理解的法性宗,其学说内容阐明法性是
「真如随缘为染净之本」,
根据现代佛教研究学者的见解,
其学说主要属如来藏学派。
华严宗很早就将法性宗归于如来藏学派,
如圭峰宗密将大乘佛教分为法相宗、破相宗与法性宗
三大流派,智光一派为破相宗,属于空宗[4],
认为法性宗并不属于空宗,或中观宗的范围,
并举出十种差异[5]。但是华严宗的见解,
在宋朝之后不被列为主流,
汉传佛教传统上仍然将法性宗等同于空宗,
或是中观学派[6]。

注释
1.^ 鸠摩罗什译《大智度论》:
「法性者,诸法实相,除心中无明诸结使,
以清净实观,得诸法本性,名为法性,性名真实。」
2.^ 法云《翻译名义集》:「性相二宗,肇分于竺国。
南北之党,弥盛于齐朝。故西域那烂陀寺戒贤大德,
远承弥勒无着,近踵法护难陀,依《深密》等经,
《瑜伽》等论,立法相宗。言法相者,唯齐八识业相,
以为诸法生起之本,故法相宗,以识相行布为旨。
其寺同时智光大德,远禀文殊龙树,近遵青目清辩,
依《般若》等经,《中观》等论,立法性宗。
言法性者,以明真如随缘,为染净之本,故一性宗,
以真理融观为门。」
3.^ 丁福保《佛学大词典》〈二宗〉:
「二宗,法相宗与法性宗也。此为大乘之宗别,
华严宗之所判。一、法相宗,略曰相宗。
以万法之生起归于阿赖耶识,
以阿赖耶识为一切染净因果之根本,就其所生之法,
广分别名义,故名法相宗。
如深密经唯识论之所明是也。华严之大乘始教,
天台之通教,八宗中之法相宗当之。二、法性宗,
略曰性宗。破前相宗所说之万法,
而显真性空寂之理,故名法性宗,如般若经,
四论等之所明是也。华严宗五教中之终教已上,
天台之四教中别圆二教,八宗中之三论宗当之。
在竺土称为龙树天亲之二宗,中观瑜伽之二宗,
护法戒贤之有相大乘,清辨智光之无相大乘者也。 」
4.^ 圭峰宗密《大方广圆觉修多罗了义经略疏注》:
「然大乘教总有三宗。谓法相、破相。二皆渐教之始。
即戒贤、智光二论师。各依一经。立三时教。
互相破斥。而传习者。皆认法性之经。成立自宗之义。
法性通于顿渐。渐即终教。终于始故。顿如后说。」
5.^ 圭峰宗密《禅源诸诠集都序》卷2:
「讲者禅者同迷,皆谓同是一宗一教,
皆以破相便为真性。故今广辨空宗性宗,有其十异:
一法义真俗异。二心性二名异。三性字二体异。
四真智真知异。五有我无我异。六遮诠表诠异。
七认名认体异。八二谛三谛异。九三性空有异。
十佛德空有异。」
6.^ 《宋高僧传》卷6:「昔佛灭度后,
十有三世至龙树,始用文字广第一义谛。
嗣其学者,号法性宗。」
维基百科*



虚拟的世界虚拟的心年轻的宇宙年轻的人@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5-08-31 18:36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4273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