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1831 个阅读者
 
<< 上页  1   2   3  >>(共 3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hjswsh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风云人物
级别: 风云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905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按传统男女婚嫁
是女方跟着男方
不然就是小俩口到外另筑爱的小巢
对女方来说
要维系娘家的亲情
是较男方不方便
一个女孩子离开从小长大的自家环境
嫁到一个新的环境
应该都需要有个适应期
做先生的也应该能体会与了解
大家有缘能相聚能结缘
双方就应该惜福惜缘
各方面不要太苛求、太计较
怀着感恩的心
宽容、包容与体解
知足即能常乐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20 (by vivien0213) | 理由: 用心回帖奖励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0 楼] From:台湾 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6-11-11 10:56 |
yvonne0382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怎办?!
看完后...更坚固我不想结婚的念头了!!
因为我知道我没那种能耐...
所谓结婚,已经不是2个人的事了。
是2个家庭的事...那嚜,
我想问,一颗心可以分割给很多人吗??
一定会有多寡之分,那么又何必谈到兼顾呢?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11-13 01:03 |
Daphne 手机 会员卡 葫芦墩家族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头衔:A happy day, A happy Life ..A happy day, A happy Life ..
版主
级别: 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地方美食推荐, 美食版讨论区
推文 x697 鲜花 x441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目前已经订完婚,且订婚后就住进公婆家
就住了几个月的时间下,目前生活大致都还好
有人是说因为我明年才结婚 , 还不算他家的人 ,所以他们对我还是客气
但我自己是认为人与人相处,就是要互相,有时的各让一步或是彼此坦诚说明 都是很重要的
只是对方并非自己的家人,在应对上一定要可拿捏

我妈她自己是不喜欢我住在公婆家的,且为了要让我可以努力存钱买房子
把她拿的聘金帮我存几年期的定期
且一定要我在几年内一定要买到房子搬出去

无论是为了要避免婆媳问题,也是为了我们夫妻两人好

这样我知道,且我也一定会做到,因为自己自由惯了   并不喜欢跟长辈同住在一起

结婚,就是想昏头了,才有想婚的动作
但前提是你/你准备好了吗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20 (by vivien0213) | 理由: 用心回帖奖励


随性一笔, 若有值得加赏的回覆或文章
请不吝惜看倌们的鲜花喔
((o(^__^)o))

~~~Daphne's space 天空部落格~~~
~~~Daphne's ikala KTV~~~
献花 x3 回到顶端 [2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11-13 13:46 |
yangbishiu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82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这主题的的讨论,并不是强调〈结婚〉是可怕的坟墓,一头栽下去就是万劫不复。
  看官们可别误会我的本意!
  主要是提醒大家,不要被爱情冲昏头了。结婚虽是纯属两人世界,但四周的〈人脉网路〉是会冲击到〈两人世界〉的稳定。除非是狠下心来,切断所有的人际关系。我想提醒大家正视这问题,在婚前,先把底线放好,这样双全齐美,才能兼顾。


阿咪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11-13 17:16 |
sunda 手机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2 鲜花 x54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Daphne于2006-11-13 13:46发表的 :
我目前已经订完婚,且订婚后就住进公婆家
就住了几个月的时间下,目前生活大致都还好
有人是说因为我明年才结婚 , 还不算他家的人 ,所以他们对我还是客气
但我自己是认为人与人相处,就是要互相,有时的各让一步或是彼此坦诚说明 都是很重要的
只是对方并非自己的家人,在应对上一定要可拿捏
.......
我希望这并非是一个错误的决定
我当初会选择一结婚就住外面是因为我认为无法避免婆媳问题的发生
与其大家闹到无法相处我选择先保持距离
其实真的有很大差别
一开始先保持距离等将来大家适应后可以接父母来住
也可以搬回家住就近照顾
可是如果婆媳坚等到无法相处再搬出去
这些破裂的感情可能无法修复
人与人相处关系其实很复杂
很多微妙的感觉真的不是用纸笔可以形容


人生得意需尽欢
莫使金樽空对月
献花 x2 回到顶端 [24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6-11-13 18:30 |

<< 上页  1   2   3  >>(共 3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523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