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01313 个阅读者
 
<< 上页  6   7   8   9   10   11   12   13  下页 >>(共 52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jerry_yao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头衔:再出发吧!再出发吧!
风云人物
级别: 风云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7 鲜花 x21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相信绝大多数的人是不会去做这种事情
而会去犯这种罪
相信这个人一定不懂尊重别人
只为自己的私欲
而去糟蹋别人的心理 生理
造成别人一生的伤害
那法律又何必去尊重这种人呢
在这的前提当然是以罪证确凿之下.....


献花 x0 回到顶端 [80 楼] From:台湾省 SONY公司 | Posted:2004-12-06 22:54 |
YahooHelper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21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送你边江 劳改~~^^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81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12-06 23:30 |
zmxn83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把他阉掉是最好的选择啦
不然哪天又兽性大发
强奸并不可耻,可耻的是被抓到!!!


BDBZM 1.30 CHT
GMAIL流量过大会锁1天
献花 x0 回到顶端 [82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12-07 00:12 |
alexcmh00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强暴犯,违反的是刑法中的强制性自主罪,我想楼主想问的应该是:
强暴犯应该判何种刑?
去势 的确是一种值得考虑的刑罚种类,但是否所有得强暴犯都一定要去势实有商确之必要,
何况对于女性的强暴犯如何去势?
因此必须评估犯人是否属病态性的犯罪者,若是的话应对其施以医疗,治愈之前应施以强制医疗至痊愈止,若无法治疗则应终身监禁,因为这些人的再犯率太高了,
若属偶发犯,施予监禁即足以惩其恶性,且强暴犯之恶性真的有重到需要科以死刑吗?
若你认为答案是肯定的话,那么其他比强暴(违反性自主罪)更严重的犯罪类型该怎么判?
届时刑法岂不大乱,.......各式各样的犯罪都是死刑,真是恐怖.......


献花 x0 回到顶端 [8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4-12-10 01:17 |
redart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把他阉了 表情   想发泄自己不会找妹妹啊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84 楼] From:台湾亚太线上 | Posted:2004-12-10 02:09 |
chi0106s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还用说ㄇ?就直接把他阉ㄌ~一劳永逸


献花 x0 回到顶端 [85 楼] From:台湾教 | Posted:2004-12-10 11:14 |
超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也认为要去势
但不是直接阉掉
而是使用医药技术
让犯人失去性能力
因为直接阉掉的话不就成了太监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86 楼] From:台湾省 | Posted:2004-12-10 12:35 |
ycbr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腌了可能会变更变态....判几年又可以服刑一半就出来继续犯案..死刑好..


献花 x0 回到顶端 [87 楼]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4-12-11 20:26 |
咆哮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先把他给阉掉,再押他赤身裸体游街示众


献花 x0 回到顶端 [88 楼] From:台湾和宇宽频 | Posted:2004-12-11 22:43 |
liubing_wzjc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将他(她)变性,这样做受强暴的人会心理平衡许多.这样当被强暴的人回忆起这件事,就会想,那是和自己同性的人做的一件缺德事.


献花 x0 回到顶端 [89 楼] From:浙江省 | Posted:2004-12-12 19:22 |

<< 上页  6   7   8   9   10   11   12   13  下页 >>(共 52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340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