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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gnarok0_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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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选给对方死刑... = =+
但我还是希望先给对方坐个几年 有重覆犯罪在死刑比较好
台湾法律判无期徒刑只要靠点关系几乎都能出狱 ((看一堆重覆犯罪的就知道))
如果还给他有第三次那法律有跟没有就一样了 无期徒刑喔‧‧‧‧‧太伤台湾经费了 =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00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9-25 12:31 |
文心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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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强暴犯~~死刑就算了
免的将他去势后.被保了出来...在继续对作别人报复手段
会强暴的本身心理就有问题了吧...怎么知道他还会在做甚么

在台湾感觉好像~~
只要有钱~~罪多大都可以保释.....



终于上大学了~~感觉好特别唷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0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9-25 12:41 |
xu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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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外国的鞭形 直接鞭老2   我想鞭好   那里也没用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0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9-25 12:50 |
dickhotd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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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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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不
我会找一票很饥渴的女人
逼他不断强暴她们
一直到他脱精而亡

就算人没死
也要老二的小头磨破皮
上面的大头从此对黑修敬而远之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0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9-25 16:06 |
AIRCRA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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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他去势(阉掉)投票率遥遥领先~可见大家有多痛恨强暴犯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0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9-25 16:21 |
EC最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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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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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就算把它关起来,一来浪费老百姓的钱养他们,二来强奸完人还可以有免费饭可以吃
这样不是太便宜他们了吗?所以我觉得要以留后患阉掉他们就不怕再有妇女受害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05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5-09-25 17:07 |
matrix31887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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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我国法律能增加新加坡的鞭刑,那一定能使犯罪者望之却步,强暴犯最好是鞭刑10下再去关十年以上,而且不得假释,出狱后再用电子仪器持续追踪,若再犯则终身监禁,不得假释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0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9-25 18:12 |
dexterr6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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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是法官的话
我大概会将他阉掉吧
一般这种是心理疾病
他自己可能也不想这样
干脆阉掉
他自己心理也好过一些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07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9-25 21:23 |
iori9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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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他腌掉最直接....这样他就不会再有性冲动了~~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08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9-25 21:32 |
playert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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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他淹掉~我相当赞成~~
因为强奸犯~十位之中有九位都会再犯~
这就是美国人特别会对强奸犯出狱后作追中ㄉ原因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09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9-25 2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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