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Dragon-Q 于 2010-09-13 12:46 发表的 :
一、甲开船载两儿子出游,因操作不慎导致船翻覆,甲慌
忙中仅救起其中一个,另一个儿子因未能及时救助缺
氧过久而变成植物人。
-甲是未必故意,因为他容任令儿子重伤的风险发生而去就另一个儿子。
二、甲烧开开水不慎引起火灾,其年迈双亲顿时身陷
火海,甲仅能及时救出其母,未能救出其父。
一还是未必故意
.......
你大概是没注意到上述案例,行为人都有为救助行为,只是没及时而己,
第一个案例要是没去救,另一个儿子就不是重伤而是溺毙了,
第二个案例也是;题目有提到「及时」就代表行为人有为救助行为,只是来不及,
故意过失分界的判断,照通说「容认说」,
既然有救助作为,就很难认定是行为人是「不介意、无所谓」的容认的态度,
更何况起因都是过失行为,更没中止犯的问题,
加上题目都没提到行为人内心如何思考,只描述事实结果,不是典型罪疑唯轻的法理适用吗?
除非题目写的是甲当下决定先救谁,才有未必故意的可能!否则描写慌忙、没想到等…几乎都是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