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dhm於2008-05-29 21:36發表的 : 這是冤冤相報的心態嗎?那永無寧日,只能永遠繼續亂下去了...先從自己的言行做起更重要,您說是吧!
下面是引用精武於2008-05-30 10:08發表的 : 狗宰队跟着那小姐 因为那小姐是公众名人 就该承受名人的压力 狗宰队也是人 不让跟岂不是要失业 这岂不是大大的没有人权?? 那小姐也就被侵犯了隐私权罢了 那小姐破口大骂不也侵犯了狗在队的人身权???狗在队应该并且可以要求那小姐道歉
下面是引用精武於2008-05-30 10:08發表的 : 那小姐也就被侵犯了隐私权罢了 那小姐破口大骂不也侵犯了狗在队的人身权???狗在队应该并且可以要求那小姐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