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5152 个阅读者
 
<< 上页  1   2   3  >>(共 3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思兼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买的时候请拿DM去吧
拿到东西验完再给钱

交机时最好请懂电脑的朋友代为验货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0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5-09-20 11:19 |
聋五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买的时候请店家开一张估价单或是报价单
在法律上估价单与报价单这类表单是等同合约
是具有法律效用的
但是广告DM似乎不在此范畴内
要特别小心

若是遇到有问题的话
放心的大呼小叫
最好是令老板出面
如果老板出面仍然无法得到回应及解决的话
放心的打电话报警请警察出面

不用担心警察会不甩你,也不用担心会被警察抱怨
因为问题不是出在你的身上
而是出在店家身上
今天你找警察出面等于找警察麻烦
警察当然不会找你麻烦
因为每天报案的民众非常的多
所以警察不可能找民众的麻烦
但是倒霉的就是店家了
因为你找警察麻烦,警察就会去找店家麻烦
所以如果有买卖上的纠纷的话,无法得到合理的解决
请打电话找警察出面处理
但是前提是
你无法解决
如果警察认定些某小问题是你们双方可以私底下解决的
别以为警察会给你好脸色看

以上是我一个当警察的朋友曾经跟我提过的
现在转述给其他人做参考


[ 此文章被聋五在2005-09-20 11:47重新编辑 ]


没见过这么丑的女人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1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5-09-20 11:40 |
Carlos2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4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黑心店家真的很令人头痛
要买东西还是去大家都比较推荐的店家
这样也比较有保障吧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2 楼]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5-09-20 23:14 |
EC最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其实我觉得大卖场的广告都夸大不实,而且又贵假如在建国路自己组可以省下好几千元
不过楼主你遇到这种问题你可以去消基会告他们,就可以以公平交易法因为你买东西的时候并无告知广告以更改,不过最好还是不要去大卖场买东西(本人的建议)因为碰到送修的时候久,有时候还会被掉包
得不偿失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3 楼] From:台湾教育部 | Posted:2005-09-21 08:55 |

<< 上页  1   2   3  >>(共 3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040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