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MaverickWu於2005-08-15 10:24發表的 : 北兄:這......意思是保留「法律追訴權」?
下面是引用carshop於2005-08-15 14:11發表的 : 如果今天這篇文章發表後.幾天的網友回覆分成兩派有人支持東森..而有人認為他們推銷過當那麼.這篇文章的確是有爭議的文章.值得檢討.......
下面是引用fumo0612於2005-08-15 16:44發表的 : 對吼---北大--你趕快去叫你們家 東X購物 的友台 東X新聞 來報導這篇論串-反正都同公司的順便可以製造點話題-不然最近新聞都沒連續超過1個禮拜的熱門新聞可以報導了(缺水以解決-目前沒啥新聞可以SNG-記者會太爽^^)切記樓主大大--你要出來說明時候-記得跟記者說:不要拍到我低臉-或者用馬賽克-不然換你告他-這樣才有新聞可看^^.......
下面是引用fumo0612於2005-08-15 16:44發表的 :對吼---北大--你趕快去叫你們家 東X購物 的友台 東X新聞 來報導這篇論串-反正都同公司的.......
下面是引用oideryounger於2005-08-15 22:37發表的 : 奇怪,北北大大是東森的員工嗎?應該只是幫我們投訴吧!並告知我們東森公司對我們保留法律追溯權..吧!.......
下面是引用MaverickWu於2005-08-15 22:55發表的 : 這位大大,也許這不是北北兄的用意~~請先看看他怎麼說!而且,他也沒說他是東X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