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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leochen 於 2009-02-04 09:38 發表的 :
但還是要"彼此互相"才有用阿.
所以,還是因為"不快樂"才分離的.
就算是被家人逼離,也是因為"不快樂"才分離的. 因為不想老是被家人"唸" or 不想因家庭家庭失和而不快樂, 雖然不見得"不快樂 是 男友 所造成". 不過,愛不是要克服困難的嗎? 似乎,台灣女性在這方面比較無法.......,大概是因為"不怕沒人要"吧? 最離譜的是我的第一任女朋友! 當年我帶她回家見家人,我媽罵我,她就變心...... 不但變心,還折麼人. 不過,後來才知道她原來還有"備用甜心",他是她原有的男朋友. 原來,我才是第三者! 但是家人總是比較重要的阿 至少我不想因為要交男友而去鬧家庭革命 而且我覺得愛就要克服困難的想法,有點天真,不一定能克服的 不能就因為愛情而過度忤逆父母吧 太不孝了 有時,父母反對是有道理的,要聽一下理由,而不是戀愛就眼瞎耳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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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若碎了 就把它丟了 換個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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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9-02-04 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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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leochen 於 2009-02-04 22:17 發表的 :
你的想法很好. 但,"你的老公"也是你未來的家人阿! 何況,家人也不一定"對". (ex. 1.有些父母只要女兒嫁有錢人.2.有的人不希望兄弟結婚,因為...)
重點是你"不用強爭,也可以 等",等到"父母"同意阿! 何況你們都還年輕. 但重點是男友不見得會成為家人~ 愛情不見得是永恆的~ 何況那只能稱為戀愛~ 我沒有那麼天真、單蠢、傻、不顧後果 對方不見得會一直喜歡你、愛你 奉勸各位女生,不要那麼容易就讓人拐了,不顧及家人 有句俗話說:人牽牽不走,鬼牽一直走(請翻成台語) 這不是好事 另外 那個被分掉的第一任,算有點錢的 還有就是 你覺得光沒名分 但就是在談戀愛 (↓反正本來就是純純的那種而已) 說是朋友 那還有太大差別嗎? 何況就是戀愛罷了 並沒有那麼深的情感說什麼等不等的 起碼對我來說是醬 當時分開 爸媽是連朋友都不准我和他當的 不准有任何往來 我覺得若說好只當朋友沒差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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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若碎了 就把它丟了 換個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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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9-02-05 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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