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琬 于 2009-02-03 12:36 发表的 : 也是啦但前任你开心吗? CC
下面是引用 wgby 于 2009-02-03 01:19 发表的 : 交往几个不是重点..重点在于交往的开心快乐吗~~
下面是引用 leochen 于 2009-02-03 15:52 发表的 : 如果是"快乐"的话,怎会分手?若只是图交往中的暂时快乐,那就交"朋友"就好.
下面是引用 chess 于 2009-02-03 14:06 发表的 : 不要这样戳乌比大的痛处么他也忒可怜。。。。
下面是引用 琬 于 2009-02-03 12:36 发表的 : 也是啦 但前任你开心吗? CC
下面是引用 sunny23909 于 2009-02-03 23:06 发表的 : 碗公妹 你不妨也来提供几个你的恋爱经验跟大家分享呀.....
下面是引用 chess 于 2009-02-03 23:50 发表的 : 你又开始耍流氓啦
下面是引用 sunny23909 于 2009-02-04 01:19 发表的 : 哪是啊!我只不过请碗公妹来跟大家分享而已....
下面是引用 wgby 于 2009-02-03 17:55 发表的 : 要彼此包容阿~~不然快乐也会变悲伤~~
一开始蛮开心的~~~ 后来就走样了~~
下面是引用 leochen 于 2009-02-04 09:38 发表的 : 但还是要"彼此互相"才有用阿.所以,还是因为"不快乐"才分离的.就算是被家人逼离,也是因为"不快乐"才分离的.因为不想老是被家人"念"or不想因家庭家庭失和而不快乐,虽然不见得"不快乐 是 男友 所造成".不过,爱不是要克服困难的吗?似乎,台湾女性在这方面比较无法.......,大概是因为"不怕没人要"吧?最离谱的是我的第一任女朋友!当年我带她回家见家人,我妈骂我,她就变心......不但变心,还折么人.不过,后来才知道她原来还有"备用甜心",他是她原有的男朋友.原来,我才是第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