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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了10万元后自行花用还不够,再额外自行提出40万元花费殆尽

如果他是会计人员保管印信---侵占
否则后面是320
而本题(管见)
为什么不是窃盗
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窃取他人之动产者
窃取之意,他人没看见而拿
ATM给钱是它自己给的(陷错误而给)
自己的错误不可罚他人
再举简单例子
你儿子(5岁)把10万往甲头上一丢
你叫甲还,不给就是侵占
在银行领钱,柜员因错误10万给20万
如果知情就是侵占
不知情柜员通知而不还亦是如此
而甲明知ATM错误(此错误不可归责于甲),而继续拿钱就是侵占
因ATM一吐钞(保管),拿钞变自己所有

法律虽没政治学抽象
但要言之有据
答案不一定会相同
所以啦~~
大家参考吧


[ 此文章被12191219在2010-03-01 09:42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0 楼] From:台湾台湾固网 | Posted:2010-03-01 09:34 |
cash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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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当然啦,谢谢版大见解
我的判断基准是落在,他钱一吐出来(机器自身瑕疵限于错误),又拿真卡
一旦拿的钱到达了10万再一元,一元以上就是窃盗(被害人银行不知)

等分数和解答出来再来发文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1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10-03-01 0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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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cash821 于 2010-03-01 09:51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等分数和解答出来再来发文
这对你国考又危险了
以前学校老师就是典试委员
谁敢说错,不照写
现在是各据山头
你站错边
就是明年再选一次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2 楼] From:台湾台湾固网 | Posted:2010-03-01 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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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cash821 于 2010-03-01 01:02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quote]下面是引用 q8791042 于 2010-02-28 22:27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全真是志光和学儒联办的自己内部模拟考,外面人也可以参加,但是要另外缴费用的样子。
老实说我对第二题觉得比较简单,主要也是第一题比较有争议性
 q8791042 大的见解跟我差不多,我也是认为是窃盗,该开始写还下意识写侵占
不过后来想想:
.......

第一行是指我自已啦!我有任何吐槽之意吗?若造成你心理不快,在此抱歉
我是才刚学3个月的「真新手」,人文科学本来就无一定之答案,来这边只
是抱着学习的心态,将自已见解述叙,看了前辈的见解才知道自已那些关念
该更正。刑法一个人读很多地方不了解,彼此教学相长



在此抱歉


法学讨论,本就无一定之答案,相互讨论才能截长补短
我是刚踏入的新手,请多多包含^^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3-01 10:04 |
cash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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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12191219 于 2010-03-01 10:02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这对你国考又危险了
以前学校老师就是典试委员
谁敢说错,不照写
现在是各据山头
你站错边
就是明年再选一次


嗯..所以我还是会选实务答案回主,看老师答案怎改
对我这种非本科系的来说,只有相信老师 要不然放太多主见会死更快 哈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4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10-03-01 10:21 |
cash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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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qqmanko 于 2010-03-01 10:04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第一行是指我自已啦!我有任何吐槽之意吗?若造成你心理不快,在此抱歉
我是才刚学3个月的「真新手」,人文科学本来就无一定之答案,来这边只
是抱着学习的心态,将自已见解述叙,看了前辈的见解才知道自已那些关念
该更正。刑法一个人读很多地方不了解,彼此教学相长



在此抱歉

嗯,那我会错意了,我才不好意思
一起多加油吧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5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10-03-01 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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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题目是考那种考试的模考?
........
因为路边提款机,故没有人看管的(不可能发生,吐错钞,还有来问正不正确哦?的监督中)(题目没说,不可加上要人看管的实力支配内的320)


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3-01 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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