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q8791042 于 2010-01-03 19:12 发表的 :
其实我得见解是.该2人都单独既遂犯.
因问这感觉像.甲乙为朋友.某天甲侵入丙才行窃.乙未告知甲
且于丙才外把风.且甲不知其最佳好友在位把风...
或是甲欲行窃于乙宅.于是勘查乙的一切身分.面貌.外观.所使用交通工具
.于某天发现在路口有一位丙.告知丙乙宅为甲所有.并告知丙.乙之特性说
乙是惯窃.常偷我家的东西.所以出现时跟我说一声我要修理他....
--->此断得知得知甲利用丙帮其把风.
故事继续....
但事实上丙全然所知乙宅非甲所有.亦知甲欲乙宅才行窃.只是乙丙为仇家
故其本有意帮甲把风....
--->本题给我的感觉就像这个故事
抑或本题适用工具是不适格.得知实务的所知所犯有出现了.抑或罪咦为轻
然学说上的犯罪支配论.仅能支配犯罪之下.故为间接正犯....就算他人知情
如本题所言.乙仍愿意有甲所利用.仅甲不知乙知情.亦不失其犯罪支配知意
思支配....
------------->仅上仅为敝人之见解
只有论两人都是单独既遂犯,是指两人是
平行正犯吗?
不过大大所举的第一个例子,乙似乎也不能成立共同正犯,
个人以为,乙应成立帮助犯
再者,大大提的第2个例子跟本题也有所差别,
大大的例子是
一开始被利用人就知情,和本题的被利用人
事中知情有所不同。
-------------题外话---------------
即使是以大大举的第二个例子,
个人以为,犯罪支配论所言之「被利用人是否善意不知情,均不影响支配...」,
是指如组织支配、利用对他人的强制力(如拿枪抵着被利用人的头,要求其...)之类的,而非如大大所指之情况。
不过大大所提的还蛮有趣的,搞不好我以后会转回来支持大大所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