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9178 個閱讀者
 
<< 上頁  1   2   3   4  下頁 >>(共 4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Lency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3 鮮花 x191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C類型----

你在這幾類型中可說是最中庸了,並不會為了人際關係而刻意迎合他人而委屈
自已,但也不會故意排斥他人而唱反調,反正感覺對就一起,感覺不對就少在
一起,大致來說,你的人緣還不錯,異性朋友似乎比同性朋友多,但要注意,
在異性堆中受寵愛的同時,更別忘了要多加強與同性之間的互動,不然可會被
人誤認是重色輕友的人!


有點準~
但我不是一個會重色輕友的人  表情


﹒°.﹒‧° ﹒°.﹒‧° ‧°☆∴°﹒°.﹒‧°
      ╭~~*╮ (((((   
      /( '-' ) (' .' )﹒
       /■ ..../■  
____________√√ ...√√_______ 
○oo。海水...捉住幸福ㄉ尾巴○oo。
   ○oo。我把遺憾留在昨天
      因為人生總是向前行○oo。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0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8-08-19 23:29 |
tina33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 鮮花 x23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C類型----

你在這幾類型中可說是最中庸了,並不會為了人際關係而刻意迎合他人而委屈
自已,但也不會故意排斥他人而唱反調,反正感覺對就一起,感覺不對就少在
一起,大致來說,你的人緣還不錯,異性朋友似乎比同性朋友多,但要注意,
在異性堆中受寵愛的同時,更別忘了要多加強與同性之間的互動,不然可會被
人誤認是重色輕友的人!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8-20 00:04 |
錢兒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E類型----

你是個相當喜歡人群的人,享受與眾人互動的感覺,所以你的朋友分布在各個
階層,且各年齡都有,真可說是老少咸宜!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你似乎又
點\"鄉愿\",記得有時候也要說出自已真正的感受或意見,不要只為了迎合他
人而抹殺自已的主張,否則人生永遠好像沒有重心一樣!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8-20 10:53 |
陰天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4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A類型----

你是個相當主觀且好惡感強的人,常憑第一印象判斷一個人,因此只要一見面
覺得投緣,就會掏心掏肺和對方無話不談,仿若兩人是認識多年的老友一樣;
反之若是一看就不順眼,連一句話都不會和對方說,即使別人對這個人稱讚有
加,仍無法改變你先入為主的觀念!但如果你的直覺不對時,很可能就錯愛一
個人或冤枉一個人,因此不要太快對一個人下斷語,這樣才能使你的人際關係
更為圓潤!


嗯嗯,
是啊!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8-08-20 14:22 |
binhom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3 鮮花 x54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C類型----

你在這幾類型中可說是最中庸了,並不會為了人際關係而刻意迎合他人而委屈
自已,但也不會故意排斥他人而唱反調,反正感覺對就一起,感覺不對就少在
一起,大致來說,你的人緣還不錯,異性朋友似乎比同性朋友多,但要注意,
在異性堆中受寵愛的同時,更別忘了要多加強與同性之間的互動,不然可會被
人誤認是重色輕友的人!
表情


Maybe~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4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8-08-21 23:24 |
wgby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23 鮮花 x432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C類型----

你在這幾類型中可說是最中庸了,並不會為了人際關係而刻意迎合他人而委屈
自已,但也不會故意排斥他人而唱反調,反正感覺對就一起,感覺不對就少在
一起,大致來說,你的人緣還不錯,異性朋友似乎比同性朋友多,但要注意,
在異性堆中受寵愛的同時,更別忘了要多加強與同性之間的互動,不然可會被
人誤認是重色輕友的人!

倒是蠻準的0.0....有感覺才是重點...
同姓關係...那都是它們拋棄我去結婚或戀愛的關係 表情


我~要恢復哪年齡時期的我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5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8-08-21 23:41 |
rufgoo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75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B類型----

你是一個內向,不好動的人,甚至有點自閉傾向,所以要你和別人打交道是相
當痛苦而艱鉅的事情,更不必說在眾人前面高談闊論了!在別人眼中,你是個
孤僻安靜的人,沒什麼朋友也沒什麼活動,生活就是那麼平淡規律,總是喜歡
一個人獨來獨往;其實你也希望能夠和別人相處,但由於缺乏自信,因此不知
如何和別人打成一片,因此只有選擇逃避,或乾脆封閉自已!對自已自信一
點,並勇敢踏出自已的殼走入人群,相信你會發現原來和別人相處是那麼地容
易!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6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10-31 20:11 |
Frost〞 手機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474 鮮花 x873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D類型----

你是個相當有自已想法的人,相當清楚自已要的是什麼,當別人還在摸索時,
你已找到自已的未來,因此此類型的人多屬少年得志!可是由於太有主張,完
全聽不進別人的意見,因此在別人眼中看來是個相當頑固不化的人,人際關係
也不太好!不妨改變一下自已,多傾聽他人聲音,這樣才能真正達到雙向溝
通,交流的目的! 表情


恍恍惚惚,時間搖擺、破碎,醒醒睡睡間,千年如一瞬,

乍然如同艷美的落塚紅盛放以後的凋零。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7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12-29 22:30 |
俊桐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特殊貢獻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9 鮮花 x161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C類型----

你在這幾類型中可說是最中庸了,並不會為了人際關係而刻意迎合他人而委屈
自已,但也不會故意排斥他人而唱反調,反正感覺對就一起,感覺不對就少在
一起,大致來說,你的人緣還不錯,異性朋友似乎比同性朋友多,但要注意,
在異性堆中受寵愛的同時,更別忘了要多加強與同性之間的互動,不然可會被
人誤認是重色輕友的人!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8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8-12-31 10:43 |
錦儀 會員卡 葫蘆墩家族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創作大師獎
頭銜:                                      
版主
級別: 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食譜資料庫, 美食天地
推文 x1993 鮮花 x501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C類型----

你在這幾類型中可說是最中庸了,並不會為了人際關係而刻意迎合他人而委屈
自已,但也不會故意排斥他人而唱反調,反正感覺對就一起,感覺不對就少在
一起,大致來說,你的人緣還不錯,異性朋友似乎比同性朋友多,但要注意,
在異性堆中受寵愛的同時,更別忘了要多加強與同性之間的互動,不然可會被
人誤認是重色輕友的人!.... 表情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9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12-31 15:39 |

<< 上頁  1   2   3   4  下頁 >>(共 4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697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