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5860 個閱讀者
04:00 ~ 4:30 資料庫備份中,需等較久的時間,請耐心等候
 
<< 上頁  1   2  >>(共 2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藍色的海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4 鮮花 x5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考試的時候,真的好緊張喔!
每次換頁都要檢查頁數看看有無寫錯頁面
這次四等公文我就在寫說明時,剛好換頁寫
結果格子一沒注意從第一格開始寫,
在寫第二點的時候發現已經來不及了.
希望不會扣太多分數阿 表情


知過必改,得能莫忘。
守真志滿,逐物意移。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0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7-12-24 22:50 |
jcll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6 鮮花 x12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公文15min~~~ 表情
真神
偶至少要寫30min

作文是60-70min.....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1 樓] From:臺灣固網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07-12-24 22:50 |
雙雙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 鮮花 x4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這個我倒是不會,因為在寫之前我就會去看這是第幾頁了。 表情 表情


曉風綠葉淡飄香。
明月秋霜滿庭芳。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12-24 22:53 |
cloudlongsky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也是翻錯面啊!
真慘~~
寫到第三頁後,接下去寫,
寫到第四頁一半完,
開始要寫公文時,
才發現我竟然空了二頁,
直接從第三頁跳到第六頁去了!
天啊~~
只好在下面寫"接第六頁"
這樣子會被扣幾分啊?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7-12-24 23:36 |
y_pien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69 鮮花 x100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cloudlongsky於2007-12-24 23:36發表的 :
我也是翻錯面啊!
真慘~~
寫到第三頁後,接下去寫,
寫到第四頁一半完,
開始要寫公文時,
.......
大大,不是我要嚇妳,這扣分會蠻重的,如果閱卷者沒有看到你寫的:下接第6頁那一行字的話.....後果不敢想像 表情


表情 感謝你的瀏覽,更感謝你的鼓勵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4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7-12-25 10:58 |
阿晟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0 鮮花 x8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給大家一個考試時的建議!

1.在考申論題時(包含國文科),由於答案紙有7頁,所以當準備時間(考試開始鈴響前約3分鐘),答案紙發下來的當下,除了檢查上面的入場證號碼是否和自己相同外,記得要做一個動作,那就是把答案紙攤開來,然後把第一頁翻出來,考試時間一開始,自然就可以從容的從第一頁寫,而且不用害怕跳頁!

2.另外,國文的作文和公文,就我的經驗而言,不論先寫那一個都可以,不過記得在下筆前先把題號標出來,例如您要先寫公文,就要在第一行先寫上二、公文,然後從第二行開始下筆寫公文!

以上和大家分享自己的考場經驗囉 表情


暇滿人身寶,難得而易失,已得應善修,莫令空無果。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5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7-12-25 11:43 |

<< 上頁  1   2  >>(共 2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632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