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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軒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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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刑法問題~求解
程怡老師書上看到寫說
1.強制性交.強制猥褻原則上修改為非告訴乃論之罪
但另一邊有寫說
對配偶犯刑法221條之強強制性交罪和強制猥褻罪.或對未18歲之人犯刑法第227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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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章被許軒維在2013-10-12 02:49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10-12 02:31 |
morgo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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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從前強制性交、猥褻罪原為告訴乃論
  後來立法者為顧及社會觀感 避免富人利用權勢輕易擺平
  所以後來就改成非告訴乃論
  由檢察官主動起訴
2.夫對妻強制性交,依我國刑法第229-1條的規定,是屬於「告訴乃論」
  告訴乃論是指當被害人提起告訴時,國家的刑罰權才開始發動。
  是否成立刑法上之罪是指行為人的行為是否符合刑法上的構成要件
  所以夫對妻強制性交是構成了刑法第221條的強制性交罪,
  但如果妻沒提起告訴,那國家就不能主動的處罰夫。
  所以這題正確答案應為B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10-13 23:03 |
shl6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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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現今立法 強制性交 原則為非告訴乃論罪
但遇有特殊身分及年齡 則為告訴乃論
如夫妻之間 性行為 乃為合法行為 ,但仍須兼顧性自主自主性 ,所以在未得對方同意而為之,仍為強制性交 ,為兼顧家庭倫理及社會秩序 訂為告訴乃論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10-16 0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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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許軒維 於 2013-10-12 02:31 發表的: 到引言文
程怡老師書上看到寫說
1.強制性交.強制猥褻原則上修改為非告訴乃論之罪
但另一邊有寫說
對配偶犯刑法221條之強強制性交罪和強制猥褻罪.或對未18歲之人犯刑法第227條之與未滿16歲之男女為性交及猥褻罪者.須告訴乃論
所以現在的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罪到底是非告訴乃論還是告訴乃論呀?
麻煩高手求解
2..夫甲對妻乙強制性交,其法律效果為何?
(A)甲僅論以強制罪
(B)若乙不提出告訴,甲不犯罪
(C)甲不犯罪
(D)甲犯強制性交罪
答案是D)甲犯強制性交罪
可是對偶犯刑法221條之強強制性交罪不是告訴乃論嗎?
為什麼會有罪?
1.
樓上大大都已說了~
強制性交-->非告訴乃論之罪       未滿16歲之男女為性交及猥褻罪者也是非告乃之罪
對配偶犯刑法221條之強強制性交罪、強制猥褻罪,或對未18歲之人犯刑法第227條-->告乃之罪(刑§229-1參照)
2.
此題就已答題完整性而言,答案應該是B
不知此題是何年考題?? 有無修正解答??


討論問題歡迎~ 拒絕 惡意貶低人格~
問題無關事及未細看回文的人~
=====
心境~
每個人都有座山~
他人身後有座山,稱"靠山";
我亦有山,而它在我前方,
稱"礙山"~
以前,想要剷平它,但力未逮;
現在呢?? 想輕盈的飛越過它,
越過這座名為人生之"礙山"。
使它爾后為我之"靠山"~~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10-17 0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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