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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宜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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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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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行政法2题
1.下列何者为政务官?
(A)内政部部长
(B)内政部常务次长
(C)内政部法规会执行秘书
(D)内政部儿童局局长  (98地特--42)

答案:(A)
那么内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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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向着标竿竭力追求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4-05 00:06 |
TJQAZ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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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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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行政机关组织基准法----->要看~   有些会考~

第六条
行政机关名称定名如下:
一、院:一级机关用之。
二、部:二级机关用之。
三、委员会:二级机关或独立机关用之。
四、署、局:三级机关用之。
五、分署、分局:四级机关用之。
机关因性质特殊,得另定名称。

以下是机关与单位名称较特殊~
比较      机关                   单位
---------------------------------------------------------------------
名称      部、会、府、署      司、组、科、室
---------------------------------------------------------------------
局??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行政院主计处第一局
     
处??      行政院主计处      行政院新闻局国际新闻处

所以行政人事局是机关,且隶属于行政院之二级机关

第18条
首长制机关之首长称长或主任委员,合议制机关之首长称主任委员。但机
关性质特殊者,其首长职称得另定之。
一级、二级机关首长列政务职务三级机关首长除性质特殊且法律有规定
得列政务职务外,其余应为常务职务;四级机关首长列常务职务

机关首长除因性质特殊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应为专任

常务职务即事务官~
至于内政部儿童局局   内政部隶属于行政院之二级机关,又儿童局又隶属于内政部,故应为三级机关
依第18条规定,除性质特殊且法律有规定外,原则应为常务职务。

内政部组织架构请参 ~~ 网页最下面有本部单位及所属机关
http://www.moi.gov.tw/index.aspx


讨论问题欢迎~ 拒绝 恶意贬低人格~
问题无关事及未细看回文的人~
=====
心境~
每个人都有座山~
他人身后有座山,称"靠山";
我亦有山,而它在我前方,
称"碍山"~
以前,想要铲平它,但力未逮;
现在呢?? 想轻盈的飞越过它,
越过这座名为人生之"碍山"。
使它尔后为我之"靠山"~~

=====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4-05 12:14 |
kkoopp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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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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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1月1日开始施行
新版----行政院组织法
第 6 条
行政院设行政院主计总处及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

把"局"改成"处"了

行政院为办理人事行政之政策规划、执行及发展业务,特设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
以下简称总处)。
总处有关考铨业务,并受考试院之监督。
总处置人事长一人,特任

一、特任官:经有人事任用权限的首长,所指派任命担任公职的人,他们的任期无一定的保障,随长官易主而下台、遇错误的施政而下台,应长官免职而下台。例如、总统依法任命的【行政院长】;行政院长依法任命的【各部会首长】、【政务委员】;县(市)长依法任命的【副县(市)长】.......这些都算是特任官。

特任官的资格:选举人年满 23岁。
特任官的遴选标准:依有人事任用权限的首长,自行任定。

二、政务官:人民依宪法赋予参政权,经选举被选出来服公职之人员。其任期依举罢法的规定,保障之。『民选公职人员』即『政务官』。
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公职人员,指左列人员:
中央公职人员:国民大会代表、立法院立法委员。
地方公职人员:省 (市) 议会议员、县 (市) 议会议员,乡 (镇、市) 民代表会代表、省 (市) 长、县 (市) 长、乡 (镇、市) 长、村、里长。

三、事务官:依宪法规定:人民有应考试、服公职的权利。民众参加考试院举办各种公务人员考试及格,而取得的国家公务人员任用资格者,并经铨叙部铨定职称职等统称事务官。应其服公职任用资格为国家所诠定,受国家法律保障。除因违法而依法停职、免职外,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国家须依法任用之。


献花 x3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4-07 00:05 |
luciferydog 会员卡
数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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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有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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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院长是法官,有任期保障,非政务官。
这句完全错误!
院长是院长 法官是法官,这是2个不同的东西,院长是行政职务,法官是身分!
其次法官没有任期保障,法官系受宪法第81条之保障!

是高等法院院长依法有任期,故与政务官的原则不相同。


这个世界有音乐真是美妙

美妙极了~~~~~~~~~~~~~~~"
献花 x3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凯擘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4-17 23:56 |
本炉主出马啦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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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官是基于政策决定而产生的,所以没有任职的保障;就我国的法制而言,是指:宪法上经种统、立法院、行政院长提名任命之人,或中央、地方比照简任12职等之人;
内政部儿童局局长是【内政部长任命的】~~~~连行政院长都沾不上边!或是未达简任12职等,或处理【与政策决定无关之事项】


高等法院院长~~~抱歉!院长是【行政职】~~~~说换就换,因为其身分并非是【依法独立审判所必要~~~~释字539】,且院长只是【掌理法院内的行政事务】,与【政策决定】没有关联~~~非属【政务官】! 表情


我的读书方法:吸星大法~~别学我欧!不然很伤脑!最后变脑残!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4-20 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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