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5770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ryoson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1.6][插件] ZP 僵尸技能
这是我修改过的 abc 大的暴走僵尸插件
不知道为何有时候用暴走技能时
它就不会结束暴走, 一直持续下去
我看了很久都找不到原因
麻烦大大们帮我一下......


本帖包含附件
zip zp_zclass_rage.rar   (2022-06-09 14:19 / 3 KB)   下载次数:11


[ 此文章被ryoson在2011-09-29 14:19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11-09-27 21:27 |
andyt0621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4 鲜花 x16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是因为你的remove_task(id)吧..
把set_task(10.0, "rage_end", id) remove掉..
set_task建议用一个taskid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没有资料 | Posted:2011-09-28 06:51 |
ryoson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谢大大回答...
我不怎么了解SMA
只知道那个 remove_task 是取消那个停留 5 秒的
那应该要怎样修改才能解决持续暴走的问题呢?
另外想问一下
remove_task 是不是要和 set_task 写在同一个 Function 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11-09-28 16:01 |
i-c0112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鲜花 x19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你用来回血和停止技能的task用的是同样的taskid
所以用remove_task 时当然会同时删掉这2个task
因此有时技能就不会结束

remove_task 是不是要和 set_task 写在同一个 Function 内?
A:不用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9-29 22:31 |
ryoson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那应该要怎样分开-3-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11-09-30 00:57 |
IGLA_VIP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Re:ZP 僵尸技能
莱板请 sma...
谢谢提前。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没有资料 | Posted:2011-11-18 12:26 |
ragragooo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帐号封锁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可不可以用在ZH ZP是逃跑吗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30 (by Hatsuyuki) | 理由: 不清楚答案可提出见解,胡乱回覆则当灌水论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11-12 16:20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550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