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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勞基法所規定的經常性給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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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an79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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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關於勞基法所規定的經常性給與
原本的題目是這樣的:
下列何者屬於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項所規定之經常性給與?
A 紅利 B 全勤獎金 C 年終獎金 D 中秋節節金
答案是B
勞基法第2條第3項:
三、工資: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
、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
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然後勞基法施行細則第10條:
第十條(經常性給與之定義)
本法第二條第三款所稱之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係指左列各款以外之給與。
一、紅利。
二、獎金:指年終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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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1-09-01 10:49 |
寒窗問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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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選擇題考這個實在很......下面是主管機關的見解供參
發文單位: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發文字號: (87)台勞動二字第 040204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87 年 09 月 14 日
資料來源: 勞動基準法暨附屬法規解釋令彙編(89年1月版)第 243 頁
勞動基準法暨附屬法規解釋令彙編(90年6月版)第 265 頁
勞動基準法規彙編(96年7月版)第 217 頁
相關法條: 勞動基準法 第 2 條(87.05.13版)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第 10 條(86.06.12版)
要 旨: 全勤獎金是否屬工資疑義
全文內容: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三款工資定義,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故全勤
獎金若係以勞工出勤狀況而發給,具有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之性質,則屬
工資範疇。至平均工資之計算,同條第四款定有明文。
(其實勞委會也不敢把話說得很死,至於司法實務印象裡也是傾向依實際情形認定,不會只看名稱就下結論......)
時間,在書本裡過得特別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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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樓]
From:台灣固網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1-09-01 22:45 |
jean790102
級別:
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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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來看去,這題的選項裡,全勤獎金與其他三者不同處好像只在於法條有沒有明文把它標出來而已,有標出來的就是錯的 (對不起我是來亂的)
所以這題這種考法本身就很奇怪...既然法條和實務上有出入,那就應該是沒有標準答案的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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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1-09-02 14:20 |
wei6432
級別: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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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第二條第三款所稱之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係指"左列各款以外"之給與。
它不是已經說了,是"左列各款以外"
也就是說它列出來的都不是經常性給與
所以答案B 並未在它列出來的裡面,就是所謂的其他任何名義之給與
有努力有收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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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1-09-24 05:00 |
寒窗問拾得
級別: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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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從選擇題來說,B是相對的最佳答案,所以還是要選B。
勞基法第2條第3項:「三、工資: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裡面的「獎金」,文義上也可能包含「全勤獎金」、「績效獎金」......等等各種XX獎金,所以在算「工資」的時候,各種名目的「獎金」要不要算在裡面,常常發生爭議。
另一方面,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二、獎金:指年終獎金、競賽獎金、研究發明獎金、特殊功績獎金、久任獎金、節約燃料物料獎金及其他非經常性獎金。」雖然嘗試進一步釐清勞基法第2條第3項「獎金」的範圍,但是只例示「年終獎金、競賽獎金、研究發明獎金、特殊功績獎金、久任獎金、節約燃料物料獎金」等,而沒明白規定到「全勤獎金」、「績效獎金」以及實務上一些奇奇怪怪的名目所發放的獎金,所以還是要回到「經常性」的判斷。
因此,平平是「獎金」,而且平平是施行細則第10條第2款所沒有直接規定到的項目,全勤獎金通常會被認為是工資(請參見之前引述的實務見解);績效獎金則否。(之所以說「通常」,是因為實務上名實不符的情況實在是很常見,這也是為什麼主管機關的函示不敢把話說死的原因……)
時間,在書本裡過得特別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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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樓]
From:台灣固網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1-09-24 2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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