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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lin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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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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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撤銷之行政處分,得否仍為國賠成立要件?
行政法

甲申請核發建照獲准,惟未依建築法預留防火間,工程進行中,由鄰居乙發現,遂以建築執照違法,提起撤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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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6-26 2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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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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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下的標題!!!撤銷之行政處分,得否仍為國賠成立要件?
否,國賠有三種§2前段及後段、§3。並不以撤銷之VA為要件喔。

甲申請核發建照獲准,惟未依建築法預留防火間,工程進行中,由鄰居乙發現,遂以建築執照違法,提起撤銷訴訟。
提起撤銷訴訟??應該不符合規定〈非訴願先行之例外〉,應先提起訴願§1,未果再可提撤銷訴訟§4。

若甲因而被撤銷建照,甲得否以公務員有過失為理由,提起國陪?
公務員有過失雖是國賠種類之一,但應詢第一次權利保護即行政爭訟(NR.290)

Q. 若已撤銷建照,且因甲提供不正確資料(未預留防火間),依行政程序法第119條,其信賴不值得保護。此種情形,甲得否仍以公務員有過失為理由,提起國陪?理由為何?
問題就如前述說明。
你的問題在於行政法整個救濟流程讀的不是很熟,建議把整個行政救濟方式重新整理歸納。這類實例題一定會考的。
沒人回答你是因為考試近了,只有很閒的"鹹人"表情


討論問題歡迎~ 拒絕 惡意貶低人格~
問題無關事及未細看回文的人~
=====
心境~
每個人都有座山~
他人身後有座山,稱"靠山";
我亦有山,而它在我前方,
稱"礙山"~
以前,想要剷平它,但力未逮;
現在呢?? 想輕盈的飛越過它,
越過這座名為人生之"礙山"。
使它爾后為我之"靠山"~~

=====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6-28 17:49 |
peterlin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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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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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6-28 2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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