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641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RICKY940414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1.6][其他] NST轉模式程式教學
有玩CSO-NST的人都應該知道...
會有一個exe檔...但版面又好像是命令提示字元的東西來轉換模式,,,

請問各位大大...
是用甚麼軟件做的...
用法是甚麼...
轉換模式的原理是甚麼...

希望各位大大能幫幫我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香港 | Posted:2011-03-23 19:38 |
史來姆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71 鮮花 x52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就是bat檔而已
語法?
根本沒甚麼語法
懂英文的一看bat原碼就懂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香港網上行 | Posted:2011-03-23 19:53 |
RICKY940414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那是甚麼程式來的...
就是命令提示字元...!?
還是要下載個甚麼軟件!?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香港 | Posted:2011-03-23 19:56 |
andyt0621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4 鮮花 x16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是用bat來寫..
再用Bat2Exe轉exe 0.0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11-03-23 20:01 |
RICKY940414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的意思是用甚麼程式來寫bat檔...
用記事本還是用cmd.exe!?
(另外...多謝各位大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香港 | Posted:2011-03-23 20:05 |
i-c0112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鮮花 x19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bat只是文字檔...記事本當然可以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3-24 17:38 |
mc76958924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9 鮮花 x2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Notepad.exe > 寫指令。

CS 換模式可以這樣:
把開啟 ZP 模式檔案收到別的地方,
要換 ZP 再把它拿出來覆蓋。
或是在主插件設定的 .ini 檔名前加關閉碼和開啟碼,
就可以轉換了。

所以就用 Cmd 指令來達到這兩個效果,
移動檔案或者換名。

指令打完再存檔為 .bat ,
基本上這樣就能用了,
又或者可以再用 bat2exe 轉成 exe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3-25 23:02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4402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