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是依据祭鳄鱼来的 如下
祭鳄鱼文--韩愈 唐朝【古文观止】
维年月日,潮州刺史韩愈,使军事衙推奏济,以羊一猪一,投恶溪之潭水,
以与鳄鱼食,而告之曰:
「昔先王既有天下,烈山泽,罔绳擉刃,以除虫蛇恶物,为民害者,
驱而出之四海之外。及后王德薄,不能远有,则江汉之闲,尚皆弃之,
以与蛮夷楚越,况潮岭海之闲,去京师万里哉?鳄鱼之涵淹卵育于此,亦固其所。
今天子嗣唐位,神圣慈武。四海之外,六合之内,皆抚而有之。况禹迹所掩,
扬州之近地,刺史县令之所治,出贡赋以供天地宗庙百神之祀之壤者哉?
鳄鱼!其不可与刺史杂处此土也!刺史受天子命,守此土,治此民。
而鳄鱼睅然不安溪潭,据处食民畜,熊豕鹿獐,以肥其身,以种其子孙;
与刺史抗拒,争为长雄。刺史虽驽弱,亦安肯为鳄鱼低首下心。
伈伈睍睍,为民吏羞,以偷活于此耶?且承天子命以来为吏,
固其势不得不与鳄鱼辨。
鳄鱼有知,其听刺史言!潮之州,大海在其南。鲸鹏之大,虾蟹之细,
无不容归,以生以食,鳄鱼朝发而夕至也。今与鳄鱼约:尽三日,
其率丑类南徙于海,以避天子之命吏!三日不能,至五日;五日不能,
至七日;七日不能,是终不肯徙也;是不有刺史,听从其言也;不然,
则是鳄鱼冥顽不灵,刺史虽有言,不闻不知也。夫傲天子之命吏,
不听其言,不徙以避之,与冥顽不灵而为民物害者,皆可杀。
刺史则选材技吏民,操强弓毒矢,以与鳄鱼从事,必尽杀乃止。其无悔!」
(ps:广东潮安县城东北,有鳄溪,鳄鱼为患。韩愈当时为潮州刺史,于是就写了此祭文,
投入河水祭鳄鱼,把它们驱逐。据说:当天夜里,狂风暴雨,雷电交加,
几天之后,江水全干,鳄鱼向西迁徙六百多里。)
任刑部侍郎时,唐宪宗元和十四年(819年)正月,皇帝将佛骨迎入了宫中供养三日,举国若狂,甚有百姓烧指灼背者。因谏阻唐宪宗迎佛骨,作《谏迎佛骨表》说明「唯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前后三度舍身施佛,宗庙之祭,不牲宰,昼日一食,止于菜果,其后竟为侯景所逼,饿死台城,国亦寻灭。事佛求福,乃更得祸。由此观之,佛不足信,亦可知矣。」宪宗闻之大怒,将处以极刑,裴度、崔群力救道:「愈言讦牾,罪之诚宜。然非内怀至忠,安能及此。愿少宽假,以求谏争。」乃贬为潮州刺史。http://zh.wikipedia.org/zh-tw/%E9%9F%A9%E6%84%88 维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