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7486 个阅读者
命理服务》 数位论命馆 | 免费排盘 | 星侨易学 | 五术书籍 | 线上论命 | 影音论命 | 八字命书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数 | 周公解梦 | fackbook 粉丝专页 |
04:00 ~ 4:30 资料库备份中,需等较久的时间,请耐心等候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ylstaringl 手机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特殊贡献奖 特殊贡献奖-2
头衔:八宫旋斡天为体八宫旋斡天为体
版主
级别: 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孔明神数解签, 手面相
推文 x2613 鲜花 x974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版主评分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1
[分享] 藏密拙火定修练之说
精华文章
表情
个人我没修练过 ……. 别问我 ????
只是分享藏密拙火定之说 ………. !
龙树菩萨怎么讲本体呢?他写了一部《中观论》,里面讲了有名的中观"八不",也叫中观正见:"不生不灭",没有生过也没有死过;"不去不来","不断不常","不一不异",不是一元论也不是多元论,也没有两样,其实仔细讲起来不止八个啦,比如说不善与不恶,不空也不有,等等。

所以《大乘起信论》讲了两样东西:妄想与真如。没有妄想了就是那个东西,起了妄想了,本体就动了。就像水,起了波浪就不是水了,但是波浪是水做的,等波浪没有了,还是回归到水。成功了以后还会不会死呢?当然还是会死,会不会生呢?当然还是会生,不过生与死没有什么可怕的,所以悟道的人说:"涅槃生死等空花。"得到清净境界是唯心所造,混乱的境界及烦恼痛苦也是唯心所造,只要心放下了,就接近那个本体了。
怎样修拙火定

藏密是全面继承佛门修身养性功法的派别,它讲究身、口、意之密。意密就是合乎真理的思想方法。正如思想是我们生存的工具一样,意密也是修身的宝贵工具,修身养性成就显赫的藏密噶举派(白教)、萨迦派(花教)都以密宗内丹功为根本法。这一法本,千年来产生了无数圣人,如第一个把握生命灵魂转世的噶玛拔希,被元世祖封为国师的八思巴,家喻户晓的米拉日巴等人,都是依拙火定修持的大成就者,我们这里介绍出来,一是为了全面体现藏密的法宝;二是我们体会到与丹田功、禅宗万法归一功异曲同工的拙火定,也是修密以成大觉悟者不可或缺的功法;三是汉族地区修内丹功的人甚多,虽大同小异,但毕竟需要相互借鉴,方可互相促进,共同提高。藏密的密意基本互不取代。这也是学习此法所要必须清楚的。

表情
藏密的内丹功,有一个特别的名称,拙火定。这一方法是原始时期火的信仰,地、风、火、水四大学说及人体经脉理论及修身实践的宝贵结晶。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200 (by 是泰)



地理之法实与命、气数相符盖地有。
献花 x2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7-22 09:40 |
落影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鲜花 x4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先不论藏密首重师承,自修等同盗法之问题,实际上,但凡涉及修气之学,若无过来人指点,任意无师自修,修不出甚么还好,万一真的有些身心变化现象,却无人从旁点明排解,往往难有所成,反而招至祸害。真有心者不可不慎!!!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30 (by 是泰)


六大无碍常瑜伽,四种曼荼各不离,三密加持速疾显,重重帝网名即身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7-24 22:55 |
timchou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看来修练不是那么容易
拜师修行才不会走火入魔
感谢分享 表情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30 (by 是泰)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7-29 08:58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214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