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364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NIMBY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7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求助] 帮助犯
请教一下,
  刑法30条之帮助犯是否在"心理精神方面的帮助亦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6-06 09:39 |
冰咖啡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鲜花 x86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NIMBY 于 2010-06-06 09:39 发表的 帮助犯: 到引言文
请教一下,
  刑法30条之帮助犯是否在"心理精神方面的帮助亦有适用?"
如果甲想杀A,乙跟甲说:好啊!我赞成阿,给A死!但并未给予实物上的协助ex;金钱,枪械"  这样乙是否成立帮助犯?

谢谢回答~


实务上承认。
学界则意见分歧。

(赞成)有认为精神帮助可以更加坚定正犯之犯意。(林山田)
(反对)有认为精神帮助与帮助故意难以详细区分。(周昉)

拍谢,小弟只对这两位比较熟表情 其他留给专业的大大补充

------

个人以为,即使承认精神帮助,亦得要注意帮助人须有双重帮助故意。
例如:
a回家对哥哥b说:「今天c偷看我上厕,真想把他眼睛挖出来。」
b正在打电动,随便回应:「喔,去阿!」

精神帮助


[ 此文章被冰咖啡在2010-06-06 10:09重新编辑 ]


在人生的开端与结束,我们全然依赖他人的照顾,
为何在人生的中途我们却疏忽了对他人的关怀--达赖喇嘛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6-06 09:55 |
a4545111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鲜花 x3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帮助犯:
依实务见解,系指基于为他人犯罪之意思,而从事非构成要件行为者。亦即,对于犯罪构成事实的发生提供助力,但不具正犯之支配程度者。

个人赞成周昉
有认为精神帮助与帮助故意难以详细区分

但实务上最主要的用消极说与积极说两者,而且是以消极说为主。

但注意的是,其帮助犯是否居于相关地位(是否有实际影响力)。

在没有结果时,很难判断是否真有因果关系存在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6-06 12:42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598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