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vin641204 於 2010-04-21 20:45 發表的 :
http://lis.ly.gov.tw/lgcgi/lglaw?@37:1804289383:f:NO%3DC704552*%20OR%20NO%3DC004552%20OR%20NO%3DC104552$$4$$$NO
從七十一條開始看起吧!!
一般先開傳票,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或有滿足刑事訴訟法第76條(逕行拘提)中的條件之一就會開拘票進行拘提
被告逃亡或藏匿才會開始通緝
當被告就乖一點去法院報到,或許法官會看你犯後態度良好,少判一點
法律條文....我對刑事訴訟法律有某一小部分了解雖不算精~但關於某罪大約判刑會多久亦都有基本的了解=)開庭時的穿著.言行.態度~還有關於案件的偵訊筆錄的內容~法官詢問時彼此的對應與其回答==)將影響判決結果其甚!===)PS.1.這段敘述為題外話
而至於關於我朋友所牽涉到的刑案~我預估判刑刑度與法院實際判決結果~兩著的差距大致上不會超過一年!(除非真的倒楣遇到那種無論
什麼情形都無例外一定判刑特別重的法官)~~)而我朋友的情形有些特殊與複雜其所牽涉到的罪行==)可大可小!最主要的是臨時又節外生
枝......(PS.人在外面打官司跟其被羈押禁見在看守所內打官司~~)判決結果可是相差十萬八千里.......
這也是我朋友急於了解~這臨時又爆出的程咬金..........所以委託我幫忙看能否查詢這節外生枝所牽扯到的刑事案件.....
目前案件的實際情形與地檢偵辦的情況到底是如何?目前已知(根據其朋友轉述)有人遭收押禁見.....但聽其朋友轉述大愾情況?準確度多少有差異!所以自己去實際查詢才識正確的作法(因朋友不懂電腦的使用.與其在目前情況不明朗的狀況下由別人(所以才請我幫忙一下)待其了解查詢實際偵辦情況方為妥當!(若牽涉到的刑事罪行情結大小~應採取措施與其應對的方式也不同)
@1.(朋友急於委託我帶查詢的主要原因)最重要的是要查詢此想查詢案件目前的情形到底是如何?說白話一點就是~檢察官將是以何罪去偵辦VS起訴 ? 以下敘述只是舉例解釋其欲查詢案件偵辦與起訴實際情形
舉例: 妨害自由與其擄人勒索 暴力討債與強盜 都只是一線之隔.......其定義有各模糊地帶(所以說很多案件在未明朗前~判決其行結果真的是可大可小) 若是以其:妨害自由 暴力討債 偵辦起訴 =)就無須在意~該報到就報到(一般而言頂多也才5年) 但倘若是擄人勒索 強盜 偵辦起訴 =) 這可就真的不是開玩笑的...... PS.只是舉例! 也有很多真實案例~明明指是天公地道(欠錢還錢)~有人惡意欠錢不還~所以才給其惡意欠錢不還著教訓(當然以暴力解決這方法是不對的~一般大眾的認為!但說真的弱勢尋其法律途徑解決~有用嗎?討得回來嗎?很多富商不就是常惡意倒閉公司然後申請破產.其實在申請破產前早就已將名下財產過戶!像這情形在法律上你又能奈他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