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之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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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合是两物合在一起后,分开若成本太高.如油漆在车上(动和动),所以法律规定所有权划为一个,另一个就准用不当得利 混合是两物混在一起,可以分开的,但是谁是谁的分不清楚.例如,甲将乙的铜钱,放在甲的铜钱中,一堆钱,分得出谁的吗?(原物已分不清了.) 引申问题: 1支票存款,银行因伪支票而支付,损失算谁的? 2活期存款,银行因为伪提款单而支付,损失算谁的? 3甲交乙1万元钞票保管,乙过了10天,甲要求却不还,告乙侵占有理? 4同上,1万元有用信封包着,告乙侵占有理? 5甲偷乙的轮胎装在丙的车上,轮胎所有权归谁? 6甲偷乙的砖,贴在丙的屋内,磁砖所有权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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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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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4-11 0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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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之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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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没用水泥,则根本没有附合混合(刚埋不久) 若久了,肉水入泥(附合) 骨则不算附合混合 .... 现在,水泥全封住,则附合.(要破坏才能还土地) .... 只是此时,地主要这个物吗?有权处理物(不会被告毁损,但被不当得利一付人骨10万元(医学院)) .... 但若水泥封,但不完全,则棺木(和土地可分)也不伤棺本,则此部分可不算地主的,地主只能要求767.且不能动手去毁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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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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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4-11 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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