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469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26955420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版主评分版主评分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讨论] 关于刑法缓刑效力的探讨
          各位法学先进你们好,前阵子我们刑总老师有稍微跟我们聊了一个案例.大概如下:
某甲于民国93年6月因妨碍投票罪,遭地方法院判处8个月有期徒刑,缓刑3年并宣告褫夺公权.甲不服提起上诉,高院于95年9月判处甲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3年并宣告褫夺公权,试问其褫夺公权部分应否执行?------(由于这个是真实案例,所以仅大概写出来,我们老师比较支持不执行)

所以下面是我的拟答,希望跟大家讨论一下,充实实例上的解答能力,先谢谢各为了!!

1.关于一审部分----并无疑义,应依刑法第146条及选罢法第98条第3项处理,无法律变更之问题.

2.-二审部分其可略分为以下部分论述

(1)就刑法部分而言

刑法第37条第二项之规定,其修改前与修改后有不同之规定,一为受有期徒刑6个月以上,一为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而视情形予以褫夺公权之宣告.依照刑法第二条第一项之规定,从旧从轻之原则.既然未受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宣告,当然无宣告褫夺公权之要件,故不应该宣告褫夺公权.

 

(2).就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部分而言

旧法  第九十八条 (从重主义)第3项    (只列第3项)

犯本章之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 此文章被26955420在2010-02-05 12:46重新编辑 ]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25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分享



献花 x2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台固 | Posted:2010-02-04 05:17 |
12191219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4 鲜花 x52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楼主哥哥~~
给个不情之请
可否把标题颜色改正常一点
很闪眼哦~~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台湾固网 | Posted:2010-02-05 08:40 |
26955420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不好意思 还不太会用  怎么颜色还是怪怪的   我再试试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台固 | Posted:2010-02-05 12:45 |
12191219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4 鲜花 x52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谢谢合作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台湾固网 | Posted:2010-02-05 13:56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796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