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377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龍怡軒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9 鮮花 x7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討論] 時事學刑法 偷拍/勒索上百嫖客/疑有公務員配合洩個資
 駐店偷拍  性碟勒勒上百嫖客 疑有公務員配合洩個資

去年夏天閞始,陸續有公教人員,接到自己嫖妓時被偷拍的性愛光碟  ,勒索30萬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新世紀資通 | Posted:2010-02-01 22:28 |
Dragon-Q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15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去年夏天閞始,陸續有公教人員,接到自己嫖妓時被偷拍的性愛光碟  ,勒索30萬封口
費,警方逮捕取款的"車手",尚未找到主嫌,勒索光碟已被查手上百片,警方懷疑被害人
數有數百之多,且疑有警界等公務員涉及本案

以上容許小的以簡答之方式回答:
1刑法315-1:眼睛打xx
2恐嚇取財346:雙行為犯,主要行乃為305恐嚇罪以及取得財物之行為
 所以雙行為為構成要件形成既歲之必要行為(亦為305以及304強制罪
 的特別立法,所以競合方面以法條競合之特別關係論)
3本案件當中警逮捕車手到到之下其他正犯尚不明之下有刑法28條共同正犯
 的討論空間(其實無論是用實務見解95-22刑議的折衷說抑或學說上之
 犯罪之配論,車手都是正犯)
4就本案受害者以達數百人之下對於刑法連續犯刪除以一罪一罰論

p.s:302是擄人勒贖用的
---->以上僅為草民之管見表情


最難的題目不是存在於難與不難之間.而是被忽略的東西!!!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2-01 22:49 |
Dragon-Q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15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補充說明:
針對警界等公務員涉及本案的部分
1刑法131條圖利罪
2刑法318之公務上洩漏工商秘密罪
3刑法134加重規定
4乃為1樓正犯之共同正犯抑或從犯上有討論之餘地
5然就本題而言318為131之特別關係故以318論,載是用134為加重
 之規定加重其刑則1/2

若以刑訴訴訟法規定依245條:偵查不公開,咎其因乃警戒人員有涉案之嫌疑之
下,並非為被告之身分甚是保障人民在憲法上所保障人格之名譽權(憲法22條)
,故,於檢察官偵查尚未終結起訴由法院亦未判決之前皆以無罪推定(刑訴154
第一項)~~
------>以上為敝人之淺見 表情


最難的題目不是存在於難與不難之間.而是被忽略的東西!!!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2-01 23:25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742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