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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刑分妨害投票練習
1,甲為爭取黨提名做為議員候選人,向該黨縣黨部主委表示,可以捐200萬元給黨部.甲被提名後,為求勝選,向乙等支持者表示,當上議員後,會將議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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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1-26 1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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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段捐款換提名,並非刑法的妨害投票罪的行為(法定的政治上選舉),後段或為政策買票或利益買賣票(甲乙等可能賄選).
2,非法定政治上的選舉,故不犯刑法.
若其他特別法有規範按特別法.(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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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答覆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1-27 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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