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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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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这样的契约有无效力?
劳工法令明定资遣劳工必须给予资遣费,不得预扣劳工工资作为赔偿费用等强制规定。
很多雇主要剥削劳工,在该员工新进入公司上班时有些雇主会要求签订什么『放弃资遣费、
放弃部份薪资或未满一个月不得领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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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远传电信 | Posted:2010-01-10 11:59 |
春之柏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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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除去无效部分,其他有效.
故除了约定违反71部分外,K还是有效.
至于所问属个人事实部分,非法律规范问题.
老板被员工所诈欺一事,老板或可用撤销来争执?但88有过失丧失撤销权.也不行!


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1-10 12:36 |
leochen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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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跟以前"有些银行规定女职员要是结了婚就要辞职"的情况类似.

有些应征人员明明知道不合理,但就是抱着"先拿到工作;再说"!
而有些应征者却是因为"不签"而无法被录取!
所以,站在另一个角度来看,若女行员在要结婚时才用"该契约无效"来...
这对于当年因为拒签"而落选的应征者"来说,何其无辜...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10-01-10 1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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