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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n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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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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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绪] 观念 帮帮忙
请问
债权行为和债权契约是什么关系 真的搞不清楚
我知道债权行为好像包含债权契约和单独行为
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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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台湾硕网 | Posted:2009-12-20 14:42 |
dancemus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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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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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行为--以发生"债的关系"为的之法律行为
物权行为--以发生"物权直接变动"为目的之行为


        |----单独行为,如捐助
债权行为--|   (以相对人之有无分类)           主要特征为因债权行为作成而有使债务人负担给付的义务
        |----契约,如买卖、赠与、租赁


债权行为之契约,分类有很多种

民法第二编之债权编中就有很多定名契约,如买卖、承揽、赠与、租赁、互易、雇佣......等等

一般对契约的分类如:
双务契约&单务契约(双方互负给付义务或单方付给付义务)
有偿契约&无偿契约(双方取得利益或单方取得利益)
有名契约&无名契约(法律上是否有加以规定)
要式契约&不要式契约(是否应以书面作成)
要物契约&不要物契约(是否须给付一定实物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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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09-12-20 19:57 |
sudehui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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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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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一、债权行为和债权契约是什么关系?

债权行为包含债权契约和单独行为,但债权契约不含单独行为,必为二人以上意思表示之法律行为!
表示债权行为包括债权契约!

二、债权行为是不要式不要物的,但债权契约有的又是要物的 这样就有矛盾 到底哪里错了?
→债权行为之中,有要式与要物,要式与不要物、不要式与要物、不要式与不要物!
(1)要式与要物,如仓库寄货!
(2)要式与不要物,如不动产买卖、一年以上租赁、合会、终身定期金,人事保证等
(3)不要式与要物,如动产买卖、借贷、寄托等!
(4)不要式与不要物,如一般性买卖、互易、雇佣....等。(非常多)

说明一,买卖较为复杂,故应视题意决定其为要式、还是不要式?
说明二,债权行为大多诺成契约,即有意思表示即成立契约,若以「不要式与不要物」居多,而以「要式与要物」最少!

三、此外 又如何区分债权契约和物权契约呢?

就DANCEMUSIC所定义的内容,简言之:债权契约与物权契约之区别在于「标的物」!
债权契约之「标的物」,为人与人之间债的关系!
物权契约之「标的物」,为「物权」!(因物权的概念为法学家创设的,所以,只有当熟悉法条后,才能深得其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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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一家,和平从你我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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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台湾大哥大 | Posted:2009-12-20 23:23 |
junn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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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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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上面两位大大的解说
感恩喔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台湾硕网 | Posted:2009-12-21 0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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