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438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0nobu131een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求助] 98年6月20修法后 继承问题请教
有一些问题 ,有些是旧法就有的是基本的东西, 只是最近碰到家里继承问题非搞清楚不可,感谢各位大德花时间观看

某甲 无妻 但有三个子女 甲一 甲二 甲三 各有一个小孩 甲一甲 甲二甲 甲三甲

当某甲死亡时
1.甲一 比某甲先死亡 则继承人为 甲一甲, 甲二 ,甲三
2.甲一在某甲死后几天也死亡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 此文章被0nobu131een在2009-12-17 09:56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2-09 20:51 |
12191219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4 鲜花 x52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1.继承人为 甲一甲, 甲二 ,甲三
2.继承人甲一 甲二 甲三 3人甲一部分由甲一甲
3.甲一办理抛弃继承 那有继承权的人 甲二 甲三 2人
4.依新法直接限定继承
看1153
5.依新法直接限定继承
看1153
6.限定继承后债务仍大于遗产
看1153
7. 办理抛弃继承时
甲一 甲二 甲 三 3人都抛弃继承没位了就没代位问题(我看法)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台湾固网 | Posted:2009-12-17 11:02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182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