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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警察此举有无触法?
假如有一天没戴安全帽被警察开单,警察写了罚单写到一半时,违规者跟警察说他有老母要养,老母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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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2-02 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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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罚可以,按行政罚法19条,3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可以不罚.
撕掉罚单,有无毁损公文书?没有签名,也未完整开立,或已撤销其意思表示,则罚单无任何效力和证明力.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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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2-02 22:25 |
kenken8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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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警察大人要开「劝导单」并请违规人签名,酱子一方面有绩效,也才符合19条啦。

撕掉部分,回去把它粘贴好,注明改开劝导单再给主管盖章,好像酱子就可以了。

不然会被误为吃案,A 罚款

以上是猜猜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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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2-03 0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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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员撕单是否违反内部规定,要不要惩处,是另一回事.
对外即已撤回裁罚意思表示,代表警员依行政罚法19条,不罚了.至于是否有记录,纠正,不是生效要件.
.....
请指正!


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2-03 1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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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案例中若公务员自己撕毁自己职掌的公文,构不构成刑法138呢?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2-03 19: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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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138的犯罪主体,应不包括有权将该公文撤销之公务员.
(管见)


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2-03 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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