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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此舉有無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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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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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警察此舉有無觸法?
假如有一天沒戴安全帽被警察開單,警察寫了罰單寫到一半時,違規者跟警察說他有老母要養,老母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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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09-12-02 20:01 |
春之柏
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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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罰可以,按行政罰法19條,3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可以不罰.
撕掉罰單,有無毀損公文書?沒有簽名,也未完整開立,或已撤銷其意思表示,則罰單無任何效力和證明力.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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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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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09-12-02 22:25 |
kenken8168
級別: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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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警察大人要開「勸導單」並請違規人簽名,醬子一方面有績效,也才符合19條啦。
撕掉部分,回去把它粘貼好,註明改開勸導單再給主管蓋章,好像醬子就可以了。
不然會被誤為吃案,A 罰款
以上是猜猜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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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補充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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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09-12-03 00:27 |
春之柏
級別:
小有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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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員撕單是否違反內部規定,要不要懲處,是另一回事.
對外即已撤回裁罰意思表示,代表警員依行政罰法19條,不罰了.至於是否有記錄,糾正,不是生效要件.
.....
請指正!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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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09-12-03 11:48 |
LP105
級別: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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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案例中若公務員自己撕毀自己職掌的公文,構不構成刑法138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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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09-12-03 19:57 |
春之柏
級別:
小有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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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138的犯罪主體,應不包括有權將該公文撤銷之公務員.
(管見)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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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09-12-03 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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