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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dehui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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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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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94地特五,終止收養
 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關係,得如何終止?
(A)雙方口頭同意  (B)雙方書面同意(C)雙方書面同意,並經登記 (D)雙方書面同意,並經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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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理想家庭,實現世界和平」

「天下一家,和平從你我開始」

【完全侍奉彌賽亞,建設地上天國】

                統一教敬上
獻花 x1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台灣大哥大 | Posted:2009-11-20 08:15 |
firstnoel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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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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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當初收養時並沒有經過法院所以現在要終止就不需要囉!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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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20 09:43 |
c722410
數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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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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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終止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關係,得由雙方合意終止,須以書面為之。
若養子女為未成年人者,除了書面以外,並應向法院聲請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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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20 21:30 |
sudehui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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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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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收養的必要形式,民法1076-1,第二頁,前項同意應作成書面並經公証。但已向法院聲請收養認可者,得以言詞向法院表示並記明筆錄代之。

故題目意指「一般性的收養」,「書面合意」即可!若指「未成年人」,則必須由法院認可!

是這樣嗎!

這樣出題,不是有點語意不清,容易混淆!為何考選部的答案不會更正為B、D同時為正確的呢!


「通過理想家庭,實現世界和平」

「天下一家,和平從你我開始」

【完全侍奉彌賽亞,建設地上天國】

                統一教敬上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台灣大哥大 | Posted:2009-11-21 0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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