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社会以来被雇主剥削短给工资机率高达近百分百,告到劳工局只是受到二次伤害,劳工局完全站在雇主那边,不守法的要我自认倒霉,不管是台中市劳工局或台中县都一样,我告他地检署也没用,不管证据再明确,例如雇主坦承犯刑,或我有录到音证明雇主有违法,但劳工局和台中地检署检察长及检察官就是偏要违法包疪雇主,就算我向行政院、总统府、监察院检举也没用,他们就是偏要不作为的包疪这些违法的官员,害的我不敢去工作,3年了,我28岁到31岁这三年没在工作,不断检举却到处碰壁,这是第一大瓶颈。
接下来因为我有多次告人的经验,所以我深知测谎原来是没证据力的,但劳工局及劳委会明明是主管机关,所以有防犯及监督雇主义务竟不防犯及监督还有脸领人民薪水,使得我只有自立救济,为了不被欺负,非事都能有证据,所以我找工作特别小心,因深怕又去作白工,及被欺负,例如被杀。因为我知道台湾职场有很多被欺负、被杀、领不到应有工资、受伤得不到雇主赔偿情形,所以我特别小心找工作,例如我要求雇主应保障我的权益所以所有承诺及过程都需保留证据,例如我要求起初说好的待遇要公证,工作情形也要有录影音记录即时连线到其他有公信力的机关存档,以利将来发生事情时能还原事实真相。但我找不到啊,怎么办?不公证,将来要是上法院,又没证据法官怎么能判我赢呢?明明是我对,也可能因为对方说谎或找人作伪证而使法官判我输啊,例如工作场所发生的打架或杀人好了,我发现工作场所常有打架和杀人的情形发生,因为无法还原事实真相,使得受害的一方因证据不足,无法得到应有的法律保障,这合理吗?还有我向政府要求发防身甲给我穿,因为职场动不动就是打死人的情形,我怕我不穿要是遇变态同事拿刀捅我我会没命。但政府就是不发啊,怎么办?我要求雇主先发一天薪水给我,我才工作,发一天我才作一天,但是雇主像是吃定劳工似的,偏要我作一个月才发给我,不然就是没劳健保的那种才要我作,那怎么办?政府都不防犯,到时我去检举也没用,雇主只要死不承认,我也没证据证明雇主有违法啊,大家说该怎么办才好?
以下是台湾到处是杀人魔在职场随机杀人的证据:
到宠物店工作马上被老板娘及其他员工凌虐至死
叫起床工作 动手杀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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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影片是纬来综合台的不可思议节目提到最近新闻报导接二连三出现毁尸刑案。像有一起案件也是很荒谬,就是有个水电工人,因被怀疑偷钱,结果被他的同事、老板活活打死的案件。
讲到这里,我就要我之前写的文章「政府高官及立委渎职使台湾到处是杀人魔在随机杀人,特别是职场随机杀人,请大家立即凸显及连署推动立法防犯。」让大家看看,内容有很多这社会最可怕的一面几乎天天发生但政府、立委却渎职不防犯及监督:
政府高官及立委渎职使台湾到处是杀人魔在随机杀人,特别是职场随机杀人,请大家立即凸显及连署推动立法防犯。
我认为非防犯的理由如下:
因为我发现全世界,包括台湾到处是杀人魔在随机杀人,且能轻易逍遥法外,所以我非告诉大家不可。我举例:
我常在工作时,及走在路上就被同事、雇主、路人挑衅、欺负、羞辱、恐吓,生命严重受到威胁,所以我发现及明白这个社会的可怕。
「民主法治的最基本原则就是建立在对人性不信任基础上,需假设每个人都是洪水猛兽般处处提防及监督。」但我们政府却没这么作。使得人杀人,人欺负人的悲剧不断发生,且无法防犯,及无法破案。
治安败坏,常看新闻有人明明无身仇大恨,只是发生点口角就把人杀掉的,还有世上竟有杀人魔这种心理变态者。且只要在没录影画面及没人看到的地方下手杀人就极易逍遥法外,这实在可怕,吓的我不敢去工作,也不敢到人少的地方因为怕被杀。例如我看小潘潘主持的不可思议的世界节目就看到有军史馆奸杀案,军人把景美女中女子勒死,在把录影画面洗掉,就没证据找到凶手,要不是凶手自己认罪,根本就破不了案,其他还有小刀刺心藏血也没流到凶手身上,只要把凶器藏起来,或把指纹擦掉就没证据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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