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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6cj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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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刑事诉讼问题
最近小妹我刚学刑事诉讼法
所以还不太清楚
最近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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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50 (by q8791042) | 理由: 谢谢解答^^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9-10-08 00:10 |
zoo379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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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理怀疑之确信和
例如:1酒醉驾驶仅看到嫌疑人的车子蛇行、忽快忽慢。
2.超越合理怀疑之确信
例如:酒醉驾车拦停后嫌疑人浑身酒气。
个人认知提供参考!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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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50 (by q8791042) | 理由: 谢谢解答^^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10-08 1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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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警察搜索程序上:
1.合理怀疑之确信
-->就是出现异状非于常态之下.仅多在警察伯伯以个人于客观一般人的角度去感觉
到当时知情状.不合乎常理之下称之.亦称"合理性怀疑"由于这客观事实之存在.大多
伴随着盘查处分.但是仅多只能做到.拦阻.拍触之处遇.

2.超越合理怀疑之确信
-->就是警察伯伯.对客观事实的认定.已不是上述之情形.而是能举出证明具有犯罪行
为.也就是客观上以有"相当性理由"可以做出司法盘查.为之司法处分.如搜索刑诉130
对受搜索人做出清空.或是同法131-I.II项

3.其最主要区分为合理性怀疑与相当性理由.是为求保障人民于宪法上享有之权利及贯
彻宪法23条实质正当之法律程序(美国宪法增修条文第四条之精神).因为搜索为所有强
制处分之源.任意之违法搜索会严重侵害人民权利.又加上搜索非于未雨绸缪.另订刑诉
130(附带搜索).131-I.II(进行搜索.紧急搜索).131之一(同意搜索).以为调和

以检察官身上也用得到
1.行为人于侦查庭之时->叫嫌疑犯(仅多他的怀疑)
2.行为人被起诉时->叫被告(依刑诉251条如认被告有犯罪嫌疑者)
3.再1的部分.仅能做出合理性的怀疑.在2若足以证据证明行为人有犯罪.以检察官的立场
他有相当性理由做出起诉处分

补充:解释535理由书之部分(以临检为前提要件)
对人实施之临检则须以有相当理由足认其行为已构成或即将发生危害者为限
且均应遵守比例原则,不得逾越必要程度,尽量避免造成财物损失、干扰正当
营业及生活作息。
---------------------->以上仅 为个人之见解表情


[ 此文章被q8791042在2009-10-11 00:18重新编辑 ]


最难的题目不是存在于难与不难之间.而是被忽略的东西!!!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9-10-10 1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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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2位大大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10-13 1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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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2位大大都是对于警察上而言 来谈合理怀疑之确信
如果是基于法官之自由心证而产生合理怀疑之确信
那么对于一个案件而言该如何处理呢

不好意思 我还有一个问题对于合理怀疑之确信 中的 「确信」是什么意思呢?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10-13 1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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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其实在法官上有用到的机会~
只是自己长陷于司法中立之下~>就是当事人主义的制度法官是缄默
且加上无罪定原则这样子很难想像说法官直接就对被告若原告做出
合理性怀疑上认为有罪无罪 表情
所以仅在言词辩论终结后之自由心证自下判断有罪或无罪(以刑诉154上做判断) 表情

~~~~~~~~~~~~~以上仅为个人之见解 表情


[ 此文章被q8791042在2009-10-15 17:18重新编辑 ]


最难的题目不是存在于难与不难之间.而是被忽略的东西!!!
献花 x1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9-10-13 1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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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喔 ^ ^~~
可是自己对于这样想了一想 合理怀疑的一些东西 都可了解
不过对于「合理怀疑之确信」 中的2个字「确信」我却不明白这2个字的意义?
如果只是单纯4个字 合理怀疑 我是能够理解 我不解的是 为什么要放其中2个字「确信」??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9-10-15 09:59 |
小严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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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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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是在跟下判决时 所应达成之有罪判决的确信做区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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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经国先生---风雨的阻挡,环境的横逆,'往往是弱者消极的失败的藉口,却是勇者奋发自励成功的磨练。


献花 x1 回到顶端 [7 楼]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2009-10-15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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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以上各位大大 问题已经了解了 ^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8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9-10-17 09:41 |
a2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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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
无合理怀疑之确信=超越合理怀疑之确信
就是法官在谕知有罪判决时必须达到之心证程度

无合理怀疑之确信<===较常用
超越合理怀疑之确信<==较不常用(我在书上也只看过一次)


确信:确定地相信(这定义是我乱掰的)


[ 此文章被a2161在2009-10-17 14:18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9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9-10-17 1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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