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121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芛芛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0 鲜花 x1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求助] 98身心录事/刑诉?
98 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身心障碍人员考试试题/科目:民事诉讼法大意与刑事诉讼法大意

35.依刑事诉讼法规定,下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9-08-29 13:49 |
Dragon-Q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15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刑诉:445-1

对于简易判决有不服者,得上诉于管辖之第二审地方法院合议庭
依第四百五十一条之一之请求所为之科刑判决,不得上诉。
第一项之上诉,准用第三编第一章及第二章除第三百六十一条外之规定。
对于适用简易程序案件所为裁定有不服者,得抗告于管辖之第二审地方法
院合议庭。
前项之抗告,准用第四编之规定。


最难的题目不是存在于难与不难之间.而是被忽略的东西!!!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宽频网 | Posted:2009-08-29 14:25 |
罗武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鲜花 x10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补充说明:
(A)地方法院于刑事案件均有第一审管辖权 ~~~例如内乱,外患,妨害国交等罪,即为例外,由高院担当。
(B)高等法院于刑事案件均有第二审管辖权 ~~~如上述之案件,上诉应向最高法院为之。
(D)高等法院于刑事案件可能有第三审管辖权 ~~法律审之管辖由最高法院担当之。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30 (by q8791042) | 理由: 感谢补充


==For until the law sin was in the world.
      But sin isn't imputed when there's no law.==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8-29 16:31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116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