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423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490550620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民诉-诉之变更追加;票据
1.关于诉之追加或变更,下列叙述何者不正确?
(1)所谓诉之追加,系指原告于起诉后提起新诉,以合并于原有之诉而言
(2)诉是否变更,端以当事人、诉讼标的、诉之声明三者,于诉讼进行中有无变更以为断
(3)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 此文章被490550620在2009-07-09 07:25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9-07-01 12:17 |
ohdragon2001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感谢大大帮我解答 至于您的问题 我有找相关书籍  诉的变更或追加 端视诉之三要素而定
三要素之一有变更 即为诉之变更  若有量之增加 即为诉之追加
C选项是诉讼标的有变更  此时端视是依旧诉讼标的或新诉讼标的理论而定
 
ABD是正确无误  C若是采旧诉讼标的  为诉之变更  若是采新诉讼标的 皆为同一之诉讼标的 为诉之追加

出题者应该是采新诉讼标的理论

你也是要考今年司五吗 我也是 有兴趣可以加入一起讨论 我的奇魔及时通ohdragon2001@yahoo.com.tw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解答


献花 x2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9-07-12 11:32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307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