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worldpeace28 于 2009-06-09 21:28 发表的 债各-合会:
一、合会案例及条文(周律师讲义)
甲邀集乙、丙、丁三人组成合会,甲担任会首,约定每期会款为三万元。其标会之步骤?
第一期:(民709-5,首期合会金不经投标,由会首取得)
=>会首取得九万元
第二期:(假设投标后,乙、丙、丁分别出价5000、2500、500)
=>由出标金额最高之乙得标
=>乙可获得八万元[30000+(30000-5000)*2]
第三期:(假设投标后,丙、丁分别出标3000、500)
=>由出标金额最高之丙得标
=>丙可获得八万七千元[30000*2+(30000-3000)]
第四期:
=>由丁获得九万元(30000*3)
问题:
因为没实际跟会过 读到这章卡住了
8.第一期..会首要自己付三万吗 ...也就是全部有12万
9.第二、三、四期 完全看不懂 请各位帮帮忙!!
.......
因为没实际跟会过 读到这章卡住了
-->有兴趣在本站起个互助会(合会)
大家用雅币玩玩看就知道啦
以下说明以民间称呼会脚(即合会之一般会员)
8.第一期..会首要自己付三万吗 ...也就是全部有12万
-->他收了别人9万,就变成自己的钱,自己那3万收了也是自己的钱,所以没有人会收了自己的钱再给自己吧!
9.第二、三、四期 完全看不懂 请各位帮帮忙!!
-->第一期会款,依例由会首收取后,就是自己的钱,会首可以全拿,不须扣掉利息
这就是当会首的好处,但他要定期开会,并负担合会的风险,也就是以后若有会脚倒会,他要负责。
那如果所有会脚到最后都如期给会款,他只要把收到的会款交付得标会脚,他的责任就完了
第二期以后会款,由会首收齐后交付得标之会脚
死会会脚(指前期已得标者)要缴全数会款(本例为3万)
活会会脚(尚未得标者)只须缴会款全额扣除当期利息(即得标金额)
得标会脚当期不用缴,因为缴了也是给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