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丽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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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wanhoug 于 2009-06-04 09:22 发表的 民法总则: 97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原住民族考试试题
一、甲今年 16 岁,其所为下列行为,于民法究否有效?(30 分) (一) 经其父母同意,与满 20 岁之乙女订定婚约并结婚,其订婚与结婚。 ....... 订定婚约部份同楼上说明 结婚部份,你只要记得989条与990条是两个独立的撤销权,其撤销权人及撤销之要件各异, 所以撤销权人原则上得分别行使,所以即使甲经其父母同意与乙结婚,于符合989条之要件时, 撤销权人自得行使撤销权。 22年上字第1083号判例要旨: 法定代理人所有民法第九百八十九条之结婚撤销权,不因其事前同意结婚 而受影响,此征之同条认婚姻当事人有撤销权之法意极为明了。 29年上字第555号判例要旨: (一) 结婚违反民法第九百八十条之规定者,除当事人已达该条所定年龄 或已怀胎者外,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请求撒销,此在民 法第九百八十九条规定甚明, 是未达结婚年龄人之结婚,虽曾得法 定代理人之同意,当事人亦得请求撤销。
(二) 民法第九百九十条但书,所谓结婚后已逾一年者不得请求撤销,专 指法定代理人,就违反民法第九百八十一条规定之结婚请求撤销时 而言,当事人就违反民法第九百八十条规定之结婚请求撤销时,自 不适用。
[ 此文章被大丽丝在2009-06-04 21:39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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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惜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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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9-06-04 2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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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之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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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原住民族考试试题
一、甲今年 16 岁,其所为下列行为,于民法究否有效?(30 分) (一) 经其父母同意,与满 20 岁之乙女订定婚约并结婚,其订婚与结婚。 (二) 受雇于 A 为店员,每天与 A 之客户进行买卖行为,其买卖行为。 (三) 经其父母同意向 B 机車行购买机車一辆,但因 B 给付迟延,甲未经其父母同意,向 B 催告 给付后,迳向 B 解除买卖契约,其催告行为与解除契约。 拟答: 本题涉及行为人16,未成年,是否有行为能力问题,回答如下: (一) 1订婚,甲男16,无结婚能力(民976),故其婚无效. 2,结婚:甲男16,知无结婚能力(民980),故其婚姻无效. 与其父母同意无关. (二) 1甲受雇,为契约关系,题旨未明其是否另有103之授权代理权行为.故 (1)出售K约:应为无权代理,其效力未定(民法170) (2)交付物:物权行为无权处分,效力未定(民118) 2又代理行为与原因行为独立性,故其未成年未经法代同意,仅契约行为效力未定.对代理行为是否成立无关. (三) 1催告行为:民254,为准法律行为类推意思表示,甲未成年未受法代事前允许,无效.(民77) 2解约行为:为单独行为之法律行为,形成权,无效.(民78)
(以上请大大们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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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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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1-01 1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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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之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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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更正: (一)订婚无效,结婚得撤销 1,订婚:.......,此为法律行为成立生效一般判断.唯民法未有规定其效果,是否类推适用989,990.管见以为,依一般法律行为判断即可.因其并无重要性到结姻. 2,结婚:.......,此为一般法律行为成立生效之判断.唯考量身分行为之社会重要性及当事人权益,民989规定其效果为得撤销.又未得法代同意,亦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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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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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1-01 15: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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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之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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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原住民族考试试题
一、甲今年 16 岁,其所为下列行为,于民法究否有效?(30 分) (一) 经其父母同意,与满 20 岁之乙女订定婚约并结婚,其订婚与结婚。 (二) 受雇于 A 为店员,每天与 A 之客户进行买卖行为,其买卖行为。 (三) 经其父母同意向 B 机車行购买机車一辆,但因 B 给付迟延,甲未经其父母同意,向 B 催告 给付后,迳向 B 解除买卖契约,其催告行为与解除契约。 拟答: 本题涉及行为人16,未成年,是否有行为能力问题,回答如下: 为保护未成人立场,民法特设有关保护规定,一来维护交易安全及身分安在,另外亦有保障当事人(未成人和相对人)目的. (一) 1订婚,甲男16,无结婚能力(民976),故其婚无效.此为法律行为成立生效一般判断.唯民法未有规定其效果,是否类推适用989,990.管见以为,依一般法律行为判断即可.因其并无重要性到结姻.
2,结婚:甲男16,知无结婚能力(民980),故其婚姻无效.此为一般法律行为成立生效之判断.唯考量身分行为之社会重要性及当事人权益,民989规定其效果为得撤销.又未得法代同意,亦得撤销(990).本件已得法代同意,禁反言,则应认其无本条之撤销权.
与其父母同意无关. (二) 1甲受雇,为契约关系,题旨未明其是否另有103之授权代理权行为.故 (1)出售K约:应为无权代理,其效力未定(民法170) (2)交付物:物权行为无权处分,效力未定(民118) 2又代理行为与原因行为独立性,故其未成年未经法代同意,仅契约行为效力未定.对代理行为是否成立无关. (三) 1催告行为:民254,为准法律行为类推意思表示,甲未成年未受法代事前允许,无效.(民77)因催告为意思通知,准法律行为,即有表示,但其效力依法律,非依其表示法效,同为保护未成人目的,类推适用意思表示之规定. 2解约行为:为单独行为之法律行为,形成权,无效.(民78)
......... 再整理一下,请各位大大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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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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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1-01 1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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