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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刑法-还债
甲乙共同欠丙4万元,甲持刀命乙筹款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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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量心
愿诸众生具足乐与乐因
愿诸众生脱离苦及苦因
愿诸众生永久不离安乐
愿诸众生弃爱憎住平等
南无阿弥陀佛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9-04-27 2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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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之行为成立304强制罪
1.刑法304之强制罪:乃行为人以强暴.胁迫使人行无义务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权利者而言
2.依题意.客观上甲之行为以强暴胁迫之方式持刀命乙筹款4万元偿还丙.而为行使无义务为甲
还债之行为.主观上具有认知与意欲.故成立本罪

二.甲之行为成立刑法305恐吓罪
1.刑法305之恐吓罪:乃行为人.以强暴之行为或言词之胁迫使他人产生惧怕使足该当
2.依题意.客观上甲之行为以强暴胁迫之方式持刀命乙筹款4万元偿还丙.使乙心生惧怕.主观上
具备其故意.故成立本罪

三.甲之行为成立刑法346条第二项恐吓取财得利罪
1.刑法346条第二项恐吓取财得利罪:乃行为人以强暴之行为或言词之胁迫使他人产生惧怕使足该当.
而加交其财产上不法之利益予本人或其他人得之而言
2.依题意.甲乙共同欠丙4万元.甲持刀命乙筹款4万元偿还丙.并扬言如不从命即加以杀害.致乙心生
畏惧而偿还丙4万元.客观上甲之行为以持刀命以还债.致乙心生畏惧而偿还丙4万元.主观上意图自己
不法之利益.故成立本罪

四.甲之行为成立304强制罪.刑法305恐吓罪.刑法346条第二项恐吓取财得利罪.因其刑法346条第
二项恐吓取财得利罪之已具备其304强制罪与305恐吓罪之要件下.甲之行为应论.因其刑法346条第
二项恐吓取财得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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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120 (by winkor) | 理由: 作答甚有条理,惟于末段竞合处,宜使用法律用语较妥


最难的题目不是存在于难与不难之间.而是被忽略的东西!!!
献花 x4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宽频网 | Posted:2009-04-27 2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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